北海市多个项目及建筑公司违规建设被北海市住建局通报批评

2019-11-19     发现不一样的北海

近日,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综合执法大检查情况的通报。多个项目违反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没有按要求做到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绑定“桂建通”行为等规定,被通报批评。

(一)彰泰红树湾27#-34#住宅楼、S9#-S16#商业楼、J-1#-J-2#服务性公寓及地下室五区项目现场存在较多的质量安全问题,施工、监理单位未按检查组要求时限完成整改。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项目经理戎志伟、项目监理单位桂林华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唐必芳进行通报批评。

(二)中信国安北海第一城YG-08-01地块一期(12-18幢住宅楼、S6商业楼、S8商业楼、幼儿园及门卫室)项目现场存在较多的质量安全问题,施工、监理单位未按检查组要求时限完成整改。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湖北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项目经理周治松、项目监理单位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黄炳克进行通报批评。

(三)北海吾悦广场33#购物中心项目现场存在较多的质量安全问题,被检查组责令停工整改,但施工、监理单位未按检查组要求时限完成整改。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项目经理莫启锋、项目监理单位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梁启玲进行通报批评。

(四)合浦县广东北路(龙门东路至北河水道段)道路工程等18个项目(详见附件2)未按月足额通过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发放9月份农民工工资。经研究决定,对该18个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合浦山湖海上城(一期、二期)等3个项目(详见附件3)未在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接入考勤设备。经研究决定,对该3个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六)广州精誉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中广宇建筑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施工的项目在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超过100名工人未绑工资银行卡行为,严重影响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及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的落实,经研究决定,对以上4家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暂时列入黑名单管理予以公示,暂停以上4家企业在北海市参加房建市政工程投标和承担业务资格,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执行。企业整改合格的,我局另行发文恢复投标和承担业务资格,超过一个月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将加重处理。

(七)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西安市第二住宅建筑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施工的项目在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超过50名工人未绑工资银行卡行为,影响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及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的落实,经研究决定,对以上7家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也不同程度存在工人未在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绑定“桂建通”行为(详见附件4)。请各单位自行查询并开展相关整改工作,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及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的落实。

年关将至,请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农民工治欠保支各项制度,保证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预防大规模欠薪情况出现,我局也将在下一次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中,提高检查和通报的标准,对存在50名以上工人未绑工资银行卡行为的施工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对20名以上工人未绑工资银行卡行为的施工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八)合浦县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宿舍楼工程施工单位现场未提供建筑市场行为有关材料检查,未按要求整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台账;建设单位现场未提供建筑市场行为有关材料检查。对检查通知不重视、不按要求准备相关迎检材料,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广西客家建设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九)合浦县青云南路2号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单位现场未提供项目部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检查;未提供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检查;未提供材料、设备的采购款和租赁款的支付凭证检查。对检查通知不重视、不按要求准备相关迎检材料,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合浦县廉州镇青云路2号棚户区改造工程进行通报批评。

以上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均将以不良行为信息记入“北海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其他不同程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也将以相应分值的不良行为信息记入“北海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黑名单可以在系统上查询。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yNKDhG4BMH2_cNUgIIk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