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周二理性记者会,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说,一些所谓的“记者”成为警方执法的障碍。
“有好多人,他们都穿着反光衣,但他们的身份是不是真的记者呢?我们曾经在不同的一些案件里都检获了一些假的记者证,到底是什么人要存心不良,要用假的记者证呢?这些假的记者去到暴力示威的现场,他们又担当着什么角色呢?”
谢振中说,就在9月2日晚上,警方在旺角制服暴力示威者时,却被超过十个所谓的“记者”围住,甚至有人做出袭警和抢犯的行为,警方不得已出动胡椒喷雾予以驱散。他强调,香港警方尊重新闻自由,在每次处置暴乱的时候,都会派出大量传媒联络人员与现场记者进行沟通,希望记者发挥专业精神,配合警方执法。
香港警察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一些人故意冒充记者,目的就是为了靠近警方防线,制造事端。针对这种情况,警方会重点查处。
“如果我们发现有人用假的记者证去做这些事情,我们可以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的第73条中“行使虚假文书”进行控告。所以我也要给这些人士讲,不要触犯这个条例,因为这个条例的罚则是相当相当之高的。”
周一,香港警队就在记者会举行前,向媒体展示了8月31日晚发生在太子地铁站和西区执法行动中从极端示威者和暴徒手中缴获的燃烧瓶和假记者证。
与警方立场不同的是,“香港记者协会”周二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市民大众能迅速得知真确的新闻资讯,主要靠新闻机构员工的辛勤工作。“在未来的日子里,市民大众以至记者们都应加倍警惕,不宜动辄捉拿假记者,或要求记者在采访时必须配备认可的记者证等,否则香港没法再享有真正的新闻自由。”
有意思的是,上个月《环球时报》记者付国豪在机场遭暴徒禁锢殴打,有暴徒就指称,付自称游客和没有出示记者证,“香港记者协会”8月14日就发出声明,“呼吁内地新闻工作者,在港采访大型示威活动时,应该清楚展示其记者证件,以方便市民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