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黄骅法院:陕冀两地法院跨域联动对被执行人实施异地羁押

2019-10-12   河北高院

长期躲避执行的“老赖”在外省被控制。由于路途遥远、路况复杂,执行干警立即羁押其返回存在一定风险——

日前,黄骅市人民法院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跨域协作,成功对一名长期躲避执行的“老赖”实施异地羁押。

9月30日上午,黄骅法院执行局局长郭文阁接到消息,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芹河公安检查站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中,将失信被执行人高某控制。

被执行人高某是天津人,之前长期居住在黄骅市,是黄骅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被执行人。高某因负债过多,举家外迁,下落不明,黄骅法院于2016年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陕西榆林与黄骅相距800余公里,不通高铁,开车需要10余个小时,而且国庆长假转日来临,路上人多车多情况复杂,羁押被执行人返回黄骅,存在一定风险。郭文阁立即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文庆取得联系,初步商定出由榆阳方异地代为拘留的方案。

随后,郭文阁启动应急预案,将案情报告给院领导,并上报沧州中院、河北高院执行局指挥中心。同时,确定专案联络员,负责与榆林市公安局协调暂扣事宜,并利用网络传送相关手续,协调榆阳区人民法院代为拘留事宜。

黄骅法院迅速成立临时行动小组,做好奔赴榆林的准备。很快,沧州中院同意并报告河北高院,河北高院同意后与陕西高院沟通,陕西高院同意并层级指令配合。当天下午5时,榆阳区人民法院回复,已经按指令、沟通意见将代为拘留事宜办理完毕。

10月8日一早,郭文阁带领执行人员开车奔赴陕西榆林。9日下午,他们将被执行人高某“接回”黄骅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