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
12月9日至12月13日
可以签协议了
请本次公示符合条件的家庭于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期间,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有效建设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建行卡卡号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到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签订租赁补贴协议,逾期不办理或不接受调查核实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保障资格。
拟将发放2019年第四季度住房租赁补贴的新增家庭名单如下:
如有异议,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到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反映。
地 址:文山市沙坝北路95号
联系电话:2140737
(来源: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
责编:郭韦 审核: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