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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3   准格尔旗发布

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4225339 0477-4210010

传 真:0477-4225339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7号楼准旗环境保护局323室

邮 编:010300

准格尔旗第六中学、薛家湾第十二小学合建项目

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第六中学、薛家湾第十二小学合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薛家湾镇贾家湾片区

三、建设单位: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环评机构:内蒙古森盛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薛家湾镇贾家湾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一所36个教学班的全寄宿制初级中学和36个班教学班全寄宿制小学,项目总占地面积108018.94m2,建筑基底面积25715m2,道路面积13336.64m2,运动场地23764.16m2,廊道面积2200m2,绿化面积49763.14m2。总建筑面积83641m2,其中薛家湾第十二小学建筑面积30183m2,准格尔旗第六中学建筑面积32791m2(实验室480m2),公共用房建筑面积20677m2,同时还有场地硬化、道路、绿化工程、停车场、室外管网、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46605.76万元,环保投资为17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38%。

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1、废气:运营期实验室废气设置通风橱,有毒气体产生或有烟雾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厨内进行;应急柴油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为燃料,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由抽排风系统抽至楼层顶部排风口处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随食堂油烟一起通过油烟净化器的8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食堂安装中型的油烟净化器,保证去除效率≥75%,采取以上措施后可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

2、废水:运营期的废水分为生活废水、餐饮废水和实验废水。餐厅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管网统一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化学实验室废水经调节池中处理后不进化粪池直接排入污水管网,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最终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震措施,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各产生点袋装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城市垃圾中转站,集中收集后得到无害化处理,硒鼓、废旧电池等不与生活垃圾混装,应单独收集;实验室废化学药剂分类存在不同的密闭容器内并标识危险废物字样和危险废物的种类名称,放置于本项目拟建的1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及剩饭剩菜及其它废物,集中收集后每日清运,并委托所在区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资质的管理机构收集、运输;废油脂交有废油脂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内蒙古准格尔地区致密气勘查(准格尔旗)项目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准格尔地区致密气勘查(准格尔旗)项目

二、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神山沟村东南方向约1.4公里

三、建设单位: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

环评机构:英威尔曼环境技术(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神山沟村东南方向约1.4公里,占地面积18600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及相应地面配套设施等。钻井深度1800m,完钻层位为奥陶系马家沟组。本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环保投资99万元,占总投资的24.75%。

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1、废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柴油机和发电机,使用轻质柴油为燃料,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排放标准经6m高排气筒排放;测试放喷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池后点火燃烧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生活污水经移动式临时卫生间收集后,拉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钻井废水钻井废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不能利用的钻井废水排至泥浆池自然蒸发后剩余量最终与废弃钻井泥浆、岩屑交由陕西兰宇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发电机房采用隔音板封闭,柴油机安装可拆装的排气消声器,高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装置,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单井产生的废弃泥浆、废弃岩屑排至泥浆池交由陕西兰宇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边坡稳定防护措施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气井施工结束后应对井场在内的所有临时占地采取相应迹地恢复措施;以避免产生扬尘以及水土流失的影响。

准格尔旗蓝创环保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废弃资源再利用项目

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蓝创环保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废弃资源再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准格尔旗蓝创环保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机构: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16665平方米。建设规模为新建年再生白灰粉15万吨、焦粉泥10万吨废弃资源再利用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原料库、综合办公楼等公辅工程,建设两条生产线,分别为白灰粉生产线及焦粉泥生产线,生产工艺包括原料无尘化储存、研磨、烘干。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3%。

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1、废气:项目 工序产尘源为研磨、筛分以及储运过程粉尘,原料库为全封闭厂房,雷蒙磨、滚筒烘干机设置在全封闭生产车间内,并设置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确保粉尘 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级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采取设备基座减振、厂房隔声,引风机采取安装消声器、基座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有包装废料、除尘粉尘和生活垃圾。包装废料可进行再利用;白灰粉生产线产生的粉尘掺入产品进行售卖,焦粉泥生产线产生的粉尘与水搅拌后进行售卖;生活垃圾应统一送至园区垃圾处理站集中处理。

来源: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

期编辑: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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