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敖汉旗委巡察办:强化六项措施,提高“把脉会诊”的能力

2020-04-28   V赤峰

敖汉旗委巡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巡察工作纳入旗委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推进,紧扣“三个聚焦”巡察监督重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职能,采取六项有效措施推进巡察工作见成效。



一是健全制度,用好“处方药”。以制度强化领导,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十五届敖汉旗委巡察工作规划》《敖汉旗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敖汉旗委巡察工作协作机制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旗委巡察工作规定》《巡察整改督查办法(试行)》《旗委巡察组组长库管理办法》《旗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选配与管理办法》《关于建立旗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结合旗县巡察工作实际,制作了巡察工作流程图,编录各项巡察公文、表格、记录等模板。紧扣“三大问题”“六围绕一加强”“三个聚焦”巡察监督重点,不断深化政治巡察,稳步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

二是建强队伍,当好“小郎中”。按照边组建、边运行,边建设、边完善的原则,从旗直单位和乡镇选拔一批组织原则性强、政治素质过硬、业务工作水平高、善于钻研、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的干部组成巡察组,并集中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增强对被巡察单位进行“把脉会诊”的能力。此外,有效整合全旗巡察人才资源,遴选科级干部和相关专业人员充实旗委巡察工作组长库、人才库,优化年龄、知识结构,保持梯次搭配,强化巡察工作人才支撑。同时,旗委巡察机构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新增5名事业编制人员,始终保持巡察工作活力。几年来,共派出巡察干部参加区市组织的各类培训班4期,培训23人次。通过“以干代训”方式,推荐巡察干部参加自治区党委巡视和市委巡察积累经验,每年推荐1名同志参加市委巡察。建立集中学习制度,强化内部培训,坚持双周集中学习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切实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三是程序规范,抬好“标尺线”。全力夯实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六个环节。在坚持边巡察、边总结、边创新,综合运用12种巡察工作方法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拓展“12+N”思维,不断将巡察工作向纵深推进。坚持常专结合、以常为主,并灵活运用专项巡察、点穴巡察、“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围绕旗委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作落实,以及扫黑除恶、扶贫资金、环境整治等重要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项目、一笔资金开展“点穴式”精准巡察。力争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直接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同时充分借鉴和运用巡察方式方法,发挥“小队伍、机动性、高频率”特点,根据巡察工作各个环节的不同要求,综合运用函询、谈话、核查、问卷、暗访等手段,切实提高问题发现的数量和质量。截至目前,常规巡察覆盖率已达71.25%。巡察共反馈各类问题917个,提出意见建议329条,向纪委监委、组织部、公安局和被巡察单位移交各类问题线索113个。

四是纪律严明,签好“军令状”。打铁必须自身硬。巡察干部手握巡察利剑,必须做遵规守纪的表率,这既是工作要求,更是政治要求。巡察进驻前,在每个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履行党员教育管理、政治学习、谈心谈话等工作职责。集中组织巡察干部签订《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十不准》《巡察保密承诺书》,承诺严守巡察纪律和有关规定。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干部群众对巡察干部的监督。至目前,第十一轮巡察累计签订《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十不准”》《巡察保密承诺书》200余份。

五是部门联动,把好“方向盘”。压紧压实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巡察办统筹协调责任、巡察组监督检查责任、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纪检监察组(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在巡察整改中的日常监督和验收评估责任,及各巡察协作机制成员单位的配合责任,拧紧上下贯通、左右互通、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截至目前,本届党委已累计召开涉及巡察工作13次旗委常委会议、8次书记专题会议、21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旗委巡察工作协作部门联席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巡察工作。18名党组织负责人因整改责任不到位被约谈,2名党组织负责人作书面检查。

六是注重成果,念好“紧箍咒”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发挥巡察“利剑”震慑治本作用,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一抓到底的决心,要求巡察组一针见血地反馈,被巡察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巡察办制定《敖汉旗委巡察整改督查实施细则(试行)》,全程跟踪督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整改,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做深做实。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快速度、加大力度、保持强度,依纪依规、严肃处置、优先处置,做到所有线索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已经对前八轮巡察完成了整改督查,被巡察单位完成问题整改663个,给予43人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通报批评1人,党内警告9人,党内严重警告14人,诫勉谈话1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4人。

来源: 敖汉政府网

编辑:宋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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