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午
一辆悬挂蓝牌的电动摩托车
(属轻便摩托车)
被交警依法扣15分
并处罚款500元
这是怎么回事?
连日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天候重点整治快速环路及快速环路以内城市道路上违反“新通告”规定通行的各种车辆,提醒市民自觉遵守“新通告”中规定,勿抱侥幸闯入限行区域。
查
01
因涉及多项违法小伙被扣15分
今年5月1日起,《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新通告”)正式实施。其间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了持续宣传报道,详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查纠违反“新通告”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7月25日至26日南宁交警全天候对快速环路周边违法通行的货运车辆、公路客运车辆以及发动机排量1.5升(含)以下的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采取重点整治措施。
7月25日上午10时开始,交警支队二大队在厢竹立交附近开展违法整治行动。不久,一名小伙子骑着一辆电摩路过,立即被交警拦下。该辆电摩虽然外观上和电动自行车相似,但悬挂的是蓝色车牌,其属于轻便摩托车。
小王拥有C照,但没有摩托车类驾照,因准驾车型不符且未佩戴头盔,加上闯入限行区域,小王被扣15分,罚款500元。也就是说,他的机动车驾驶证C证也要重考了。
悬挂蓝牌的轻便电摩属于机动车, 轻便摩托车通行区域是在绕城环道以外,轻便摩托车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罚款300元;持C1证驾驶者则按照准驾车型不符进行处罚,扣12分,吊销C1证,若有未戴头盔、未带驾驶证等行为,一并处罚。
02
交警两小时查扣近百辆违法车辆
这边小王刚领了罚单离开,那边林女士又被拦下了,原来是她骑着电动自行车载着两名小孩行驶,此举非常危险。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一名乘客,超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交警对林女士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协助其和孩子们安全离开。
据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黄略介绍,当天上午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该大队共查扣了近百辆违法车辆,多集中在电动自行车超员载人、电摩面包车货车闯限行区域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与“旧通告”相比较,“新通告”明确了禁止通行城市道路的车辆类型和情形。当天,在厢竹大道兴宁区政府附近路段开展执法的南宁交警四大队,仅3个小时便查获了30余起违反限行规定的面包车。据了解,部分面包车驾驶员从5月1日起便已知道”新通告”的正式实施,但大多都表示并没有在意,还有一部分驾驶员表示对“新通告”的实施并不知情,民警统一对所有违规驾驶员进行集中宣传。
温馨提示
以下车辆禁上城市快速路主路:
1.摩托车;
2.非机动车;
3.拖拉机;
4.轮式专用机械车;
5.铰接式客车;
6.全挂汽车列车;
7.教练车;
8.发动机排量低于1.5升(含)的面包车(含2014年以前注册登记的符合面包车技术参数和结构特征的小型载客汽车);
9.发动机排量低于1.5升(含)封闭式货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
(备注: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车辆不在禁止通行范围内。)
下一步,南宁交警还将全天候持续重点整治快速环路及快速环路以内城市道路上违反“新通告”规定通行的各种车辆,提醒市民自觉遵守规定,勿抱侥幸闯入限行区域。
截至25日17时30分,整治行动共查获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343起(其中货车192起,摩托车38起,1.5升及以下排量面包车113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219起(其中假牌套牌48起),其他交通违法138起。
查!查!查!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新通告”规定
共同维护首府南宁良好的交通秩序
(来源:综合自交警支队、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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