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在宜春中心城区机场A线路段发生了一起小车撞行人一死一伤后逃逸的交通事故,现场只遗留了一些反光镜碎片,宜春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连夜展开侦查,仅用5小时就破获该案,并抓获了嫌疑人。
当日20时许,宜春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指挥中心警情:在机场A线路段,有两名行人被撞受伤,肇事司机已开车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现场只有一些反光镜的碎片,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在现场勘查过程中,事故中队民警接到医院消息,有一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伤者轻微伤。案情陡然升级,时间紧迫,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立即将情况上报,并于当日21时许成立了办案小组,分成了视频侦查组和现场走访排查组对案件展开侦查。视频侦查组民警首先调取了事故发生路段附近卡口监控,发现事故发生时有两辆白色小车一前一后出现在事故现场,据监控显示,其中有一辆小车有车牌,车牌号为赣CN6***,另一辆小车没有车牌。通过现场走访组民警的摸排,两辆车的驾驶员当时都下车查看了情况,停留了几分钟后,两车都相继离开了现场,赣CN6***号小车往湖田方向行驶。通过现场侦查组民警调查甄别、以及走访摸排组民警提供的信息,民警首先锁定了车牌号为赣CN6***号小车,并通过该车车牌号调取到了该驾驶员的信息,一路往湖田方向追踪,在湖田镇一所居民楼内找到了赣CN6***号小车车主。他告诉民警,不是自己撞到人,当时自己确实路过了事故现场,因为看到发生了交通事故,便停车查看了情况,但没有拨打110。民警现场比对了他的车辆,发现反光镜完好无损,基本排除嫌疑。
调查戛然而止。办案民警重新梳理侦查方向,对当时经过事故路段的另一辆白色小车展开追查。
事故中队民警通过已获取的少量线索,反复调取监控查看、对比,发现该车车身悬挂车牌的位置印有“**车行”的字样,于是,民警立即对宜春市所有的车行名称进行排查,最终在宜春城区朝阳西路找到了该车行,连夜找到店主进行调查,获知该款车型为电动四轮车,共出售了30多辆,并提取了购买这30多辆车车主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民警遂对这30多辆车进行逐一排查,当民警排查到第26辆车车主刘某时,刘某面对民警的提问支支吾吾,交代不清,民警立即追问刘某当时是不是他开的车,刘某说车子是自己的,但是车子借给了自己的侄子开,具体情况需要找其侄子核实。
民警通过刘某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其侄子刘某根,接到民警的电话,刘某根对自己撞人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他告诉民警自己已经将车开回了宜春市袁州区洪塘镇家中,并发短信告知民警自己所在的详细地址。11月6日1时许,办案民警赶到刘某根居住地将其抓获,在其家中的一间铁棚内,找到了肇事车辆,经核查,该车左侧反光镜已损坏,经对比与民警在现场找到的反光镜碎片吻合。
经查,刘某根,宜春市袁州区洪塘镇人,当日18时许,刘某根驾驶电动四轮车途径机场A线路段时撞上了此时正在过马路的两名行人,下车查看情况后,没有选择报警,而因为害怕选择了驾车逃逸,致使两名行人一死一伤。
目前,刘某根因交通肇事逃逸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畅行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