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已经令人愤怒了
那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呢?
8月25日晚,
烟台高速交警龙口大队民警在收费站对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
发现驾驶室有浓重的酒味,
随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
检测过程中,驾驶员始终不配合吹气,
一直不停的喝水企图逃避检测,
车内乘客也不断的向民警求情。
在民警的多次警告下,驾驶员这才配合检测,
检测结果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民警在对驾驶员进一步处理过程中,
发现该驾驶员驾驶证已经注销,
属于无证驾驶。
驾驶员这时才向民警承认,
自己曾因为盗窃、肇事逃逸等行为已经七次被拘留,
驾驶证也被注销,
晚上跟朋友们喝了些酒便想开车来龙口海边游泳,
没想到刚下高速便被交警逮个正着。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驾成本高
你的人生输不起
初秋的周末,趁着夜色,吹着凉风,呼朋引伴聚聚餐喝点酒,是缓解一周工作压力的极好方式。但是,希望所有人都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0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0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0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5.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06.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有“肇事逃逸”的情形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从重处罚的情形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于2013年12月1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3〕15号),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附加成本请重视!
1、如果醉驾留下刑事犯罪档案,会影响子女参军入伍的政审环节。
2、报考安保、航空、军警校,都会因醉驾记录受限。
3、如果国家干部、公务员,因醉驾判刑,便极有可能被开除“公职”和“党籍”。若非公职人员因醉驾判刑,而被用人单位开除,便无法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
4、办理移民或留学签证,需要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绝大部分国家都会把有犯罪记录的人拒之门外。
5、营运车司机即使重新考回驾照,也终生不得从事营运机动车驾驶工作。
6、一旦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成本则是无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