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看黑帮电影,结尾基本上都是这句词:“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意思是说,为人不要为非作歹,否则终食恶果。
就像这群强行收取过路费的“大哥”,最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近日,马关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罪名对王某某、代某某、胡某某等1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宣判,分别判处十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19.4万元,对该犯罪团伙的作案工具车辆予以没收。一审宣判后,代某某、王某某提出上诉,二审期间又主动撤回上诉。
辆收取每车100元至300元不等的"过路费"。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期间,团伙成员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在马关县境内塘小线、文都线等路段敛财40余次,攫取非法利益4万余元,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件的宣判,有力震慑了全县社会不法分子,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杨高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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