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为提高“三支一扶”在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我市根据省级文件精神,提高“三支一扶”绩效奖金发放标准,全年共拨付“三支一扶”相关资金838万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自愿参与我市“三支一扶”(即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服务和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并设立专项资金为全市参与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活费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和培训补贴等。
2019年,为提高“三支一扶”在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我市根据省级文件精神,将考核绩效优秀人员奖金从4000元/人提高到12000元/人、合格人员奖金从3000元/人提高到9000元/人,省级优秀另给予2000元/人的奖励,并且将65万元培训专项资金列入2020年预算。据统计,2019年,我市财政部门共拨付“三支一扶”相关资金838万元。
下一步,市财政、人社部门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各县区“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