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辖区道路交通技术监控
设备启用公告
荥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部分道路新建8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将于2019年10月10日0时启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河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抓拍违法行为内容和设备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一、全市2019年建设的第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共8处,抓拍违法行为和设备设置地点具体如下:
(一)抓拍违法行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驾驶人不使用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设备设置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设置地点
1
万山路(中原西路至G310)南向北
2
万山路(G310至中原西路)北向南
3
泽众路(荥泽大道至棋源路)东向西
4
泽众路(棋源路至荥泽大道)西向东
5
工业路(G310至荥运路)北向南
6
工业路(荥运路至G310)南向北
7
陇海西路(X032至荥泽大道)东向西
8
陇海西路(荥泽大道至X032)西向东
二、违反本公告所列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实施处罚。
特此公告
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