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11时许,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北部生态新区大队接到一起报警,在白杨路与通贤路交叉路口,一辆白色小轿车与一辆新能源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新能源车驾驶人轻微伤。
民警调取监控视频显示,一辆车牌号为桂B58M**的小轿车在白杨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发路口时,与在通贤路由南向北行驶的一辆车牌号为桂BD045**的新能源车发生侧面相碰撞,新能源车被撞击发生侧倒翻,车辆在与地面刮擦一段距离后,车身旋转一周又四轮着地落回地面。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勘察,小轿车车头部分凹陷,车牌变形,新能源车两侧车身部分凹陷并有刮痕。据小轿车驾驶人赖某称,当时他驾车行驶到该路口时,看到路口右前方有一辆黑色小轿车通过路口,但是没有注意黑色小轿车后方跟随一辆新能源车,发现时因为刹车不及造成碰撞,导致事故的发生。
幸亏新能源车驾驶人胡某开车时系好了安全带,在事故发生时,她感觉颈部有些疼痛,车子翻转过程中脚部被甩伤,并无大碍,已经前往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进入路口前应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赖某因未避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柳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行车过程中,驾乘人员应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在车辆发生碰撞、侧翻或紧急制动时,安全带能将驾乘人员牢牢固定在座位上,防止人体与车窗玻璃、车体发生碰撞或被甩出车外造成严重的伤害。
柳州百事通综合编辑
素材来源: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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