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昭通发生一起15岁少女被威胁卖淫的恶性案件,据昭通警方通报,在昭通一商务公寓中,犯罪嫌疑人施某秀与洪某连邀约被害人耿某去公寓,在耿某到达公寓后发现,对方强制要求她卖淫服务客人。
遭到耿某拒绝后,施某秀指使2名男性同伙陈某、王某绕持刀进行威胁,耿某为了自救,趁他们不备从公寓5楼房间窗口跳下,受伤严重,附近群众看到后立马报警。
案件发生当晚,犯罪嫌疑人施某秀和洪某连被警方抓获,隔天上午十时2名男性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经过警方审理,4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受害者耿某因高处跳楼,生命垂危,目前仍在医院救治。
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施某秀、陈某的年纪都很小,他们1个16岁、1个15岁,因为15岁的陈某,未到达刑事责任年龄,将另做处罚,其他3人均依法进行刑事拘留,案件后续进展以警方通报为准。
在这个事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涉事男女几乎均为十几岁的年轻人,他们利用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迫未成年人卖淫,从而导致年仅15岁的耿某,以跳楼如此惨烈的方式自救。
该案涉及到一个严肃问题,那就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该如何处置?国家的法律是坚决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是,当未成年人用这个"盾牌"来实施犯罪行为时,我们又该以何种形式对其进行处罚,同时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身心健康?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在少数,他们的犯罪行为和手法,残忍到我们无法将"孩子"一词联系在他们身上。
前几年,湖南省邵东县某村发生一起教师被杀案件。经过警方调查,杀害该老师的竟是该校三名学生,犯案时均未满14周岁。据了解,三名学生在周末跑到校内溜达,将小卖部的门撬开后偷盗零食,随后发现一名50多岁的值班女教师,于是心生恶念,3人商议着抢走老师的钱后立即离开。
其中一名男生将老师引出房间,另外两名手拿木棒袭击该女老师,老师呼救未果躲到卫生间中,三人继续对其进行殴打并捂住口鼻,直至死亡,随后把尸体藏到卧室中,清理好血迹并拿走钱财逃离现场。警方接到报警后,立马展开调查,在县上某个网吧发现3人后抓获,因3人均为不满14岁的留守儿童,而不追究刑事责任,被警方移送到少管所进行教育。
我们难以想象,年仅十几岁的孩子,会因为没钱花而将一个成年人殴打致死,案发后还能淡定地去网吧玩游戏,丝毫不把一条人命当一回事儿,这到底是家庭教育的缺失,还是人性本恶?虽然没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少管所里一定会受到教育和惩罚的。
这些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大部分是隐藏在国家法律的漏洞中,我们也往往不会把如此残忍的行为,联系在十几岁的孩子身上,正是因为这样,才会有恶性案件的发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反省的。
回到本案件中,针对未成年犯罪者威胁未成年少女卖淫来说,其性质和犯罪行为十分恶劣,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大,案件中3人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他们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制裁,相信警方一定会还给受害者一个公道。
同时,笔者希望,家庭和学校能在孩子的法治教育上狠下功夫,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要逐渐完善,让我们的花朵能在阳光下快乐的成长,不再遭受任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