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有我 | 靠前监督 严防严控——驻桦甸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督查疫情防控工作侧记

2020-02-23   桦甸发布

驻桦甸市应急局纪检监察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求,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严守政治纪律,精准监督执纪,积极主动作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相关会议要求,成立4个专项服务组,深入全市各煤矿、油页岩矿、非煤矿山企业,监督检查监管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吉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规范内容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企业必须做好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六必须、五到位、四坚持”具体要求,严格督促企业逐一落实。二是监督制定我市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下发了《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告知书》。三是监督各矿山企业签定《疫情防控承诺书》。四是监督各矿山企业建立了疫情防控体系,制定了具体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分组专人负责,对全矿职工进行信息排查、登记和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并向员工配发防控器具。五是监督监管企业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设施、设备每天进行三次消杀,对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和检测体温,发现异常及时汇报,且每日向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在疫情防控以及企业恢复生产的期间,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安全生产,为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坚强保障。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及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2月19日,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和建龙矿业、郝吉矿业、通钢桦甸矿业四家非煤矿山进行督导检查。

积极参与,加紧监督落实矿山企业的疫情防控任务和对外来人员隔离工作,纪检组与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一道,深入企业一线,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防控、消杀和隔离工作,对企业隔离外来人员工作进行抽查,指导企业节后务工返程错峰,并与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社区织密联防联控网,确保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同时市应急管理局采取开工资料网上提交等多元工作方式,确保企业顺利开工生产;利用微信群宣传防疫知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供稿: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