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医疗保障局主要承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药价格及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该局自挂牌成立以来,创新形式,紧紧抓住基层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积极解民忧,办实事。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抓内部制度建设。通过完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医保基金运行定期分析报告以及要情报告等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监督的良性工作机制。抓外部宣传监督。召开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工作会议,并通过发放基金监管明白纸、公布举报电话、电视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将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打造成“阳光政务”“百姓政务”。抓全方位立体化衔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相结合等形式,对定点医药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强化靶向性监管并采取抽查与突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管力度。
开展系列民心工程。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费率政策。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现行费率8%,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已基本建立起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等多种保险为辅的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予以全额资助,共计1486人,每人资助220元。城乡居民参保待遇进一步提高,门诊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单病种由 1000元提高到1500元,参保居民同时患有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最高支付限额由 2000 元提高到3000元。
推进医疗保障扶贫。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与有关单位沟通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定时传递域外住院报销人员信息。对1486名建档立卡人员个人参保费用政府给予全额资助。完善审核报销制度。全市38所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均已开通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审核报销窗口,对建档立卡人员医疗待遇支付实现“一站式”出院即报。优化慢性病申报流程。提高建档立卡人员慢性病申报率,每月进行一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