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不许外放……4月起,这些行为都禁止发生在深圳地铁里

2020-04-03     掌上龙岗

在深圳

地铁出行是大部分上班族的选择

这些乘坐地铁的“不文明行为”

大家可能多多少少都有遇到

有人手机外放

有人缠在了“钢管”上

……


今天小编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4月起,这些行为终于要被禁止了

4月1日起

交通运输部印发的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

第五章第三十六条(三)最新规定:

乘客不得在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其中还对这些行为做了明确规定——


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包括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装置,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等;


影响运营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包括乘客不得在列车内进食,不得在地铁内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


针对不得在列车内进食的条款,办法对婴儿、病人等有特殊需求的乘客作出了例外规定。



除了上诉新规

清明假期即将来临

小编还要提醒市民朋友

禁止燃放孔明灯

高架线路附近禁止放风筝

龙岗融媒编辑:饶启楠

来源:深圳地铁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vWXPQXEBnkjnB-0z5ZA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