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疫情之下:这些地方出台举措助中小企业渡过生存危机

2020-02-05   中国企业报

在新型冠状病毒所引发的肺炎疫情正进入举全国之力抗争、且尚未平息之际,中国4300万中小企业主们已提前预感到未来一年的生存危机,至少在本季度,员工薪资、房租开销、税收问题,就足以激化企业运营中的现有矛盾。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部署,在切实加强防疫能力建设的基础上,近日,北京、湖州、青岛出台了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政策措施。

北京经开区:发布医食住行供……10条措施

北京经开区加强对企业和项目的服务保障,制定以下措施,确保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增长。

一、全面防控疫情。

出台防控指导手册企业版,向区内企业定点发布,做好节后返工人员的防控工作。与专业机构录制防疫课程,利用多媒体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指导。依托融媒体方式,推广网上健康服务。

二、提供餐饮保障。

出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企业就餐防控指南》,开通蔬菜直通车等方式保障食品供应,鼓励电商、快递、外卖企业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三、解决住宿困难。

结合企业需求,在保障企业返京人员返回居住地的基础上,协调两区八镇提供更多住房资源。提前为企业开展人才公租房配租工作,为区内企业提供1000间蓝领公寓作为周转用房。因复工需要租住约定酒店的,给予实际价格50%的住宿补贴。

四、便利员工出行。

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为企业办理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帮助企业定制通勤班车,优化公交线路。

五、促进生产供给。

做好北京经开区重点企业“一对一”服务,协助企业解决原材料供应、生产物资运输问题。企业研发、生产对抗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药品、诊断设备等产品的,给予研发投入实际发生额10%的资金补助。

六、鼓励市场开拓。

帮助企业开拓、对接市场;鼓励区内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鼓励企业从境内、外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原材料自用或提供给区内其他企业使用,根据采购金额给予适度补助。

七、支持企业出口。

加快落实2019年外贸稳增长政策兑现,对疫情期间按时复工且出口增速在北京经开区排名前50位的外贸企业及新增外贸企业予以奖励。

八、保持就业稳定。

建立北京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名录,针对企业用工需求,搭建用工服务交流平台,保障企业用工稳定。主动对接临近低风险地区人力资源部门和服务企业,开拓招工渠道。积极落实北京市相关政策,为企业申请岗位补贴等政策资金。

九、提高审批效率。

推行不见面审批,在现有承诺的办理时限上再压缩40%。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开设审批绿色通道,实现专人指导、综合服务、并联审批、同步出证。试点开展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对列入改革清单事项即来即办。

十、激励企业发展。

对按时开工、复工的项目工地,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金奖励。

对于2020年第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的企业,给予增量部分1%的资金奖励。

对于2020年第一季度产生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给予实际投资额1%的资金奖励。

对于2020年第一季度研发投入同比增长高于15%的企业,给予高出部分20%的资金奖励。

对于2020年第一季度经济贡献同比增长在3-5%之间的企业,奖励资金为该企业第一季度区域经济贡献增量的50%;增长超过5%的,超出部分奖励资金为该企业第一季度区域经济贡献增量的100%。

上述措施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结束之日起停止执行。

湖州: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湖八条”

湖州市对于受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和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相关企业制了如下支持措施:

一、加强金融支持。

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企业的支持,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鼓励各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市级政策性担保公司在原有担保费率基础上下浮30%以上,2020年度全市银行机构减免企业转贷成本及服务项目收费2亿元以上。充分发挥好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绿贷通”“绿融通”“担保集市”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在线便捷办理贷款、股权、担保等金融服务

二、减轻企业负担。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免收3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免租金2个月以上的企业房产税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减免。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三、支持企业用工。

确因复工需要,经当地政府批准,企业包车接回相对集中的外地职工,包车发生的费用,政府与企业按2:1的比例分担。对员工自行返程的,返程路费可抵扣增值税。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根据省有关政策给予社会保险费返还。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四、加强外贸支持。

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事认证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服务,包括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等,保障企业应对各类风险和通关结汇顺利进行。列入年度市级财政补助目录范围内的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补助目录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

五、扶持“双创”载体。

政府举办的科技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及团队减免3个月的房租。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提前下达当年度市众创“十条”部分面积补助专项资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企业及团队减免租金的其他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六、建立科技项目绿色立项机制。

根据企业和医疗卫生相关机构实际需求,在应对疫情的公共预防、检验检测、药物研发等领域,建立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绿色立项机制。

七、加大投资补助。

企业为扩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进行的技改投资,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内的按60%补贴,超出500万元以上部分按50%补贴。

八、加快资金兑现。

加快兑现专项资金扶持,对符合兑现条件的项目即时兑现;对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发生额,提前按比例进行扶持资金兑现。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和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此意见自2020年1月22日起施行,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

青岛:连夜发布十八条“硬核”政策

2月3日晚间,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由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从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完善政策执行四个方面出发,18条政策助力企业共克时艰。

由此,青岛成为国内首个发布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恢复生产,保经营、稳发展政策的副省级城市。

在稳定职工队伍方面

出台了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支持鼓励全市各类灵活用工信息平台发挥作用等3项政策。

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20年12月31日前,受疫情影响,对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无法正常生产经营3个月以上、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企业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缓解企业用工难。”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

出台了延期缴纳税款、减免中小企业税费、优先办理退税、引导降低小微企业房租成本等4项政策。

规定“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时、足额、优先为符合条件的生产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国有、集体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创业载体要带头在疫情期间对承租的小微企业房租进行减免,鼓励其他民营小微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

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

出台了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降低企业首贷门槛、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力度、鼓励地方金融组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优惠服务等5项政策。

规定“各银行机构在满足疫情防控领域各类企业信贷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无还本续贷占比,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推动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因疫情管控不能及时还款的小微企业客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还款困难的客户适当延期还款,做好续贷服务。”

在完善政策执行方面

出台了加快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建立贸易纠纷专项法律援助机制、建立行业专项政策支持机制等6项政策。

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各预算主管部门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中小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推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通过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热线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提供政策咨询;对企业新签立的订单提供咨询服务,规避贸易风险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一业一策’精准扶持。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化危为机,战胜疫情负面影响。”

本文系《中国企业报》综合报道。编辑:米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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