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增2例境外输入病例!邢台学院5名教职工私自出国被通报!沧州在全市学校(幼儿园)设立学校卫生防疫员

2020-04-01   河北青年报


2020年3月31日0—24时,报告境外输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例。截至3月31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5例。

3月31日0—24时,河北省无新增报告本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0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人。

截至3月31日24时,河北省现有确诊病例7例(含境外输入病例5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10例,累计死亡病例6例,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318例、境外输入病例5例,现有疑似病例0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143人,尚在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09人。

本地确诊病例中,唐山市58例、沧州市48例、张家口市41例、保定市32例、邯郸市32例、廊坊市30例、石家庄市29例、邢台市23例、秦皇岛市10例、衡水市8例、承德市7例;死亡病例中,沧州市3例、秦皇岛市1例、唐山市1例、邢台市1例;出院病例中,唐山市55例、沧州市45例、张家口市41例、保定市32例、邯郸市32例、廊坊市30例、石家庄市29例、邢台市22例、秦皇岛市9例、衡水市8例、承德市7例。

邢台学院连续发生两起公职人员私自出国事件

日前,邢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邢台学院五名教职工私自出国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3月22日,邢台学院3名教师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出国。3月28日,邢台学院再次发生2名教师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出国。邢台学院连续发生的两起公职人员私自出国事件,严重违反了省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事业单位因公因私出国活动暂缓”和“公职人员不得因私出国”的规定,5名因私擅自出国教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公然违法违规,邢台学院党委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政策不坚决、不彻底,在3月26日排查发现3名教师擅自出国后,3月28日又出现2名教师擅自出国,暴露了邢台学院党委在学校管理上存在较大问题,相关人员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省市疫情防控政令不通、政令不畅,给邢台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极大被动。经邢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邢台学院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沧州在全市学校(幼儿园)设立学校卫生防疫员

配图

配图

沧州市印发《沧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设立学校卫生防疫员工作方案》,在全市学校(幼儿园)设立学校卫生防疫员,为学校复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方案》明确,学校卫生防疫员负责为学校制定卫生防控工作计划、制度、措施等提供技术指导,负责所承担学校的卫生防疫技术培训,负责跟踪体检异常师生及去医院就医前应急处置技术指导,负责对治愈学生返校技术检查和审核工作。
  
根据《方案》,学校卫生防疫员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学校医务人员及卫生保健人员,作为本校专职卫生防疫员;没有校医院、卫生室的学校,按照市级统筹、县级选派、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市、区)政府协调卫生健康、教育部门向学校派驻兼职防疫员。
  
《方案》明确,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学校卫生防疫员每所不少于1人;寄宿制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必须设专、兼职学校卫生防疫员;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可按照2-5所学校1名的标准设立专、兼职学校卫生防疫员;原则上,每名学校卫生防疫员服务不多于600名学生,且学校之间最远距离不超过5公里;开学前15天至开学后1个月内,兼职学校卫生防疫员入校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为保证学校卫生防疫员工作落到实处,《方案》强调,各地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统筹调度;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需求计划,统筹向学校派驻义务兼职卫生防疫员;各级各类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卫生健康部门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优、奉献精神强的医护人员担任兼职学校卫生防疫员;教育、卫生健康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员培训工作,并将之纳入本年度考核指标,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来源/河北卫健委官网、邢台发布、河北日报客户端

编辑/王慧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