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早放学,家长六点左右才下班,“孩子放学去哪儿”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许多家长……近日,记者从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获悉,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和实验区总工会联合制定了《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下简称《意见》),实验区拟选平潭第一中学、平潭城关中学、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实验小学、城中小学和澳前中心小学共6所公办中小学先行试点。
《意见》明确,课后服务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各中小学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具体服务对象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时,具体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校历确定在校学习日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起至18:00前(夏令时延迟至18:30)两个时段,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扩大到其他课后时间。
根据《意见》规定,以学校教师为主,组织开展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等服务,按照非营利的原则统一向学生收取一定的托管服务费。托管服务费的参考标准为每生每月100元以内(含100元),按学期收取、按学期结算,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
《意见》指出,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和相关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用餐需求的学生提供便利,通过学校食堂统一供餐或选择有合法资质的外包供餐等模式为学生提供用餐服务。此外,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实际,在不加重课业负担的前提下,由学校或经确定的校外公益机构到校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阅读、书写训练、完成作业、个别辅导,以及体育、美育、科技、艺术、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等形式多样活动。
此《意见》旨在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子女接送难、课业辅导难、课后引导看管难等问题,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不少家长表示,现在政府对学校课后服务的有关问题做了明确规定,相比校外的托管我们更放心,费用也便宜了很多。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