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和省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力复工复产。宿迁市也积极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免、减、缓、降”四项政策,预计将为全市企业减免社保费11.2亿元。
社保阶段性减免和缓缴社保费政策包括免、减、缓、降四大类:
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雇主缴费部分(不含应由个人缴费部分)。
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由2020年4月30日,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据了解,参保单位的划分类型,将由人社部门与工信、统计、税务等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比对确定,不需要企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据测算,2到6月份,我市将有1.62万家参保单位享受此项政策,共计减免社保费9.82亿元,降低社保费1.38亿元。
市人社局局长 孙登怀:
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免填单、免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单位划型结果,主动减免参保单位社保费。这项工作目前正在推进,我们相信,免减缓降四项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纾解企业困难,激发企业活力,一定会有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记者:丁国灿 薛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