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赛经不起再一次的“更年期”:鼓励留洋最可取,限薪莫要一刀切

2019-11-25   Minos体育迷

莫让新政成击垮联赛的“毒药”,中超联赛经不起再一次的“更年期”:政策应有延续性,朝令夕改是大忌,鼓励留洋最可取,限薪莫要一刀切!

中国足协与中超俱乐部投资人或投资人代表在上海召开会议磋商来年的联赛政策性问题,虽然尚未形成实质性政策,但从传出来的“风声”里可以揣摩大概的方向性,新政策是福是祸尚未可知,不过个人认为足协对于联赛应采取“无为而治”的策略,按市场规律办事,强制性的政策越多对联赛的打击越大,不知道哪一个政策可能就会成为致命的“毒药”,中国足球的顶级联赛不能再遇到一次“更年期”,那样这些年联赛的进步与声望将全部付诸东流,还是那句话,足协操心国字号,联赛的事情交给即将成立的职业联盟,各司其职最好,下面就几个流露出来的政策简单分析一下,不喜勿喷。

Part 1 外籍球员注册及上场政策

外援注册和上场政策很可能还是遭遇延续今年夏天开始的中超注册4人、比赛报名4人和同时上场3人的政策,对于传说中的增加外援名额可能没有征求更多俱乐部的意见,因为注册6人同时上场4人的动议恐怕是根据亚冠联赛可能施行的新规则而来,但是亚足联需要在2021赛季亚冠联赛才会施行,那么中超联赛也完全可以再等一等。

中甲联赛的外援问题同样重要,今年夏天修改的外援上场政策只适用于中超联赛,中甲联赛的大部分球队依然有一名外援无法进入比赛名单,这名球员并非因为能力问题,而是受困于名额限制,那么为了节约成本和避免资源浪费,中甲联赛也到了必须改进的时刻。

“超级外援”这个概念被足协拿出来讨论,但是1个超级外援名额明显不够亚冠级别的俱乐部“挥霍”,而且薪酬差距过大也会影响到球队团结问题。

Part 2 U23或U21球员上场政策

U23球员上场政策在今年夏天进行了改进,场上始终留有一位U23球员有效避免了“秒换”的尴尬,也能真正的起到锻炼年轻球员的作用,不过依然只是中超联赛,中甲联赛的比赛开始及尾声依然是在算U23球员的账,这就需要政策的统一性,这项政策基本上将延续下去。

另外U23球员政策也有可能被“升级版”的U21球员政策所取代,今年U23政策的适龄是96后,明年会变成97后,而如果施行U21政策那么适龄球员下赛季将是99后,或许会打许多俱乐部一个措手不及,毕竟除申花外谁家的99后存储也都不富裕,但是从锻炼年轻球员的角度来看,U21要比U23更合理,因为23岁实在算不上年轻球员了。

Part 3 国内球员限薪政策

有两种版本的限薪方案传出,一是中超1000万、中甲500万和中乙100万,二是中超1000万、中甲600万和中乙300万,然后还配套有U23或U21球员的限薪政策,传说U21球员顶薪100万,这个问题恐怕会成为争议的焦点。

对于中超本土球员限薪1000万是否合适?拿到顶薪的国内球员是否还有前进的动力?即使是国脚依然上浮百分之二十又有何用?国家队的核心主力都会拿到1200万的顶薪,那么无论表现好坏合同都摆在那,挣的钱不会多也不会少,这不成倒退回计划经济时代的“大锅饭”了?让市场去定价,有球员流动才叫职业联赛,这个顶薪设置会让国内球员的转会频率骤降至最低点,而且居然还酝酿顶薪球员限制自由转会,这不是明显违背国际足联的转会规则吗?这样的问题拿出来讨论真的很没意义。

再说年轻球员的限薪,出生于2000年的朱辰杰已经是国足主力,按照年轻球员的顶薪来计算是否太不公平?如果一名进不了国家队的中生代球员都可以拿到几百万年薪,而朱辰杰由于U21球员的属性只能拿100万,公平何在?还有国脚的上浮条款怎么监管?是否按照正式比赛的出场情况来判定?否则“利益寻租”空间过大难免会让人浮想联翩。

关于归化入籍球员的限薪等同于国内球员,那么这项动议的提出者就是不想要归化入籍球员而已,作为外援挣好几千万,入籍中国之后缩水到1000万,谁以后还愿意干这样的傻事?不如让说的算的那个人直接取消归化入籍操作不就得了?

Part 4 三级联赛扩军政策

扩军政策其实来得太晚了些,无论中超还是中甲至少都赢保持18支球队的规模,甚至看看五大联赛除德甲外都有20队的规模,我们是否应该一步到位把中超联赛经过几年的时间递增到20支球队?比赛过少也是导致中国球员竞技水平不高的重要因素,而30轮联赛和38轮联赛相比差距很大。

当然,考虑到最近两年部分俱乐部因为经济问题退出的因素,中超也应宁缺毋滥,一个国家低级别联赛有破产、有退出可以理解,如果顶级联赛也经常看到这样的“新闻”那么便不是什么好事,扩军相信对于大多数的俱乐部投资人和球迷来说都是喜闻乐见的事。

Part 5 归化入籍球员注册及上场政策

关于归化入籍球员的注册和上场政策则成为焦点,传出中超每个俱乐部可以注册2人、上场1人,当然指的是非华裔归化入籍球员,拥有华裔血统的归化入籍球员视作普通国内球员,对于大多数和归化没有关系的俱乐部来说这条款无所谓,但是恒大将遭受重创,毕竟恒大下赛季将拥有艾克森、高拉特、阿洛伊西奥、费尔南多和阿兰5名非华裔归化入籍球员,如何做取舍?

不讨论恒大的问题,讨论一下法理上的问题,下赛季很可能来自中国台北的球员都被视作国内球员,那么为什么让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球员还被各种条条框框限制?公民的权利何在?再退一步讲,倘若把办理入籍手续的第一个赛季当作注2上1的条件尚且可以接受,若是限制已经代表国足征战世预赛的艾克森真的就没道理了,所有归化入籍球员的限薪执行国内球员标准,上场政策却又限制,他们招谁惹谁了?

Part 6 U23球员留洋政策

限薪是大趋势,足协想把年轻球员送出去也是大趋势,可是如何界定留洋目的也颇费脑筋,如果某俱乐部仅仅是为了减免的U23球员政策而把年轻球员送出国看管“饮水机”,中国足协又怎么能避免那种出口转内销的实质性操作?

如果把欧洲赛场当作留洋的标准,那么南美联赛和日韩联赛不能锻炼我们的年轻球员?如果把欧洲顶级联赛当作标准,那么类似塞尔维亚超级联赛这样的欧洲顶级联赛算不算数?如果仅把五大联赛作为标准,那么有几名中国本土的年轻球员能够胜任五大联赛?鼓励留洋值得肯定,但细节需要处理的还有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