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
慢性病门诊发票可以这样报
又逢年底“报销季”,在这辞旧迎新的日子里,南陵部分参保群众开始关心慢性病门诊发票跨年报销的问题了,由于不熟悉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和办理流程,很多居民担心自己报销待遇会受到报销时间的影响。
近期接到热心市民反映,有多名网友在微信朋友圈发文,通知辖区慢性病患者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当年门诊医药费用报销,否则就要收取门槛费。
实际上,此则消息所述内容并不属实,一般来说,医药费用在发生后一个月内,均可以到各镇为民服务中心或商保经办机构在县城区的服务窗口(利民路建行往南50米)申报办理,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报销的,最长可以延长至1年。而且当年发生的医药费用肯定按当年的报销方案执行,不会因为报销时间的延迟,而增设门槛费或调整报销方案。
对于消息中提到的门槛费问题,根据《芜湖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对特殊慢性病,一个参保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一次起付线,经过半年的过渡期,将从2020年元月起实施。
温馨提示:年底各窗口办理慢性病等业务报销的人员较多,希望广大参保居民结合自己的实际需要,尽量错开报销高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