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这些涉黑案件宣判!67人被判决

2020-01-09     民生信阳

信阳“女老大”停水断电、辱骂恐吓业主···法院判了!

2019年12月31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对4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0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

典型案例

尹某华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信阳市平桥区邮政小区系尹某庭于2014年以其本人作为法人的信阳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建筑安装公司合作开发建设,邮政小区项目包括平桥区搬运一站、邮政局拆迁业主返迁安置房屋。2016年5月,尹某庭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后经其代理律师李某富介绍安排,尹某庭在看守所内书写授权委托书将邮政小区项目余下工作委托给被告人尹某华。

自被告人尹某华接管邮政小区项目后,其雇佣、组织领导被告人牛某涛、熊某刚等人,安排上述人员采取拦截返迁业主和购房业主进入小区、辱骂恐吓业主、剪门锁、堵锁眼、停水断电、喷漆泼粪、强行清理入住业主等暴力手段对业主进行滋扰。被告人尹某华无视认购协议、返迁安置协议及法院判决,逼迫业主按照其要求交纳高价房款,后再视交款情况擅自处理、调换小区业主房屋,因其行为小区内大量业主因抢房、占房发生纠纷,且造成多套房屋权属纠纷。被告人尹某华还安排他人采取强制拆迁的手段,迫使搬迁业主与其达成协议。被告人尹某华在管理邮政小区期间,其与雇佣、组织领导的多名被告人长期欺压邮政小区业主,为非作恶、滋扰业主,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尹某华犯寻衅滋事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000元。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并判令追缴违法所得。

打财断血,信阳法院依法判决37人涉黑案件

被告人杨某某等37人涉黑案件经浉河区法院依法判决,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现已生效执行,严惩犯罪分子37人。

审理结果

法院生效判决认定被告人杨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九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

典型意义

杨某某等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无事生非、逞强耍横、为非作恶,把持基层政权,严重扰乱了当地基层政权的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案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同时,追缴、没收资产上千万,并充分运用刑法关于罚金和财产刑的规定,真正做到“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信阳法院、浉河区法院、平桥区法院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u4PUiW8BMH2_cNUgLXW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