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拆迁就断水断电?不要怕律师教你来维权

2019-10-10   沈玉潮律师

不同意拆迁就断水断电?不要怕律师教你来维权!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征地拆迁项目开始在全国各地展开,由于征地拆迁项目实施过程复杂、涉及的利益颇多,导致在此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类侵犯被征收方权益的事项,其中采用断水断电等各种方式进行逼迁成为征收方惯用的一种侵权方式。很多被征收方在遭遇此种方式时,有些会选择以暴制暴、有些会选择妥协……然而很少有人会选择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维权。今天小编就针对断水断电这一逼迁问题为大家提供解析,希望大家在日后遭遇此类问题后,能够采取合法的手段进行维权。

首先,大家应当明确征收方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进行逼迁,是明显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可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方式中断居民的供气、供水、供电、供暖或者通过影响居民道路通行的方式逼迫被征收方进行搬迁或履行其他相关的行政决定。若违反上述的规定,迫使被征收方进行搬迁,造成被征收方损失的,应当根据《征收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追究构成犯罪的直接负责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则依法给予相关的处分。

因此,由上述可知,征收方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采取断水断电等方式进行逼迁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同时,若征收方在此过程中采取此种方式进行逼迁,说明被征收方的房屋具有较大的协商空间,被征收方切记不要轻易妥协,一定要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但在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之前,被征收方首先应当明确究竟是何方原因导致断水断电。

若断水断电现象的发生是由于供水供电公司的失误,则被征收方应当先行打电话进行报修,并进行电话录音。同时找出自己合法享有供水供电权利的凭证,包括供水供电合同、水电卡等。

若由于征收方的缘由导致被征收方遭遇断水断电,则被征收方可以收集的证据则更多,主要包括对现场破坏的水表或电线进行拍照录像、对威胁断水断电的通话进行录音、保存相关的通知材料等等。随后被征收方可以申请查处、提起诉讼或申请复议,针对断水断电这一违法点进行维权。

若是由于开发商的缘故导致被征收方遭遇断水断电的,此类行为触犯刑法,被征收方应当及时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

因此,若被征收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若遭遇断水断电这一违法的逼迁行为,则可以通过了解该行为的违法性,掌握双方谈判的主动权,向征收方施加压力,从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