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赌博、强迫交易、非法拘禁——12名涉恶被告人一审均获刑

2019-08-28   河北高院

8月21日,青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马某、苏某、吴某等12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以犯赌博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苏某、吴某等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同时,依法追缴被告人马某等强迫交易犯罪违法所得51110元,并依法没收扣押在案的烟花309箱。

法院经审理查明:一段时间以来,以被告人马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成员有苏某、吴某等12人,以在青县陈咀乡一带活动为主,分别采取聚众赌博,非法拘禁他人,强迫交易,妨害作证、包庇,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秩序,给人民群众造成极大伤害。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符合赌博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赌博罪;被告人马某等人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马某等人采取威胁的手段,多次强行向他人销售震天雷,情节严重,其行为符合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马某以贿买等方法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符合妨害作证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妨害作证罪。被告人马某某(已判刑)伙同李某(另案处理)、赵某将来要账的王某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河北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