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结合长丰县当前工作实际,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绿色通道”。
推行“不见面”方式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均采用网上申请、电话、邮(箱)寄等“不见面办公”方式办理。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可通过电话提前预约、现场“一对一”办理。
启动已暂停项目交易工作。启动对疫情期间暂停且不需投标人现场投标的项目,与各有关项目单位进行对接,确定开评标时间等具体事项。
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对疫情防控期间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等重大、紧急项目,由有关项目单位书面报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审批同意后,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优先组织开展交易活动。
小额、零星工程正常组织交易。公开招标限额以下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招标工作恢复交易(采取库外公开征集方式的除外),由特邀监督员现场监督抽取预中标企业,全程视频监控,原则上投标人代表无须到场监督。
推行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异议)、投诉、履约保函,发放中标通知书发放及合同备案等材料。特殊情况,通过电话提前预约,现场“一对一”办理。(李燕梅)
责任编辑: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