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腐败”,4名基层干部被问责

2019-11-21     江苏政风热线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全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增强纪律震慑力,扬州江都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吴桥镇红河村党支部书记陈月明等2名党员干部违规套取项目资金用于列支香烟、招待费及调处矛盾问题。2016年9月,陈月明考虑到该村之前部分香烟及招待费无法在村账中列支,与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顾久伦商议决定通过签订虚假协议的形式套取项目资金22500元,其中19500元用于支付该村烟酒、招待费等费用。2019年6月,陈月明、顾久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坚卫生院院长、党支部副书记武高亮等人违规截留“一日捐”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问题。2015年至2018年,武坚卫生院院长武高亮要求,院现金会计赵启华经办,武坚卫生院截留套取单位职工集体捐赠给慈善总会用于扶贫的“一日捐”资金共计5100元,用于发放医院职工福利。2019年9月,武高亮、赵启华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退还。


来源:扬州发布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tuE2jW4BMH2_cNUgDtk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