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债非法拘禁他人,如何定罪量刑?哪些情形下要立案?

2019-10-30   律师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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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非法拘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作为公诉案件,是需要达到法定的立案标准,公安司法机关才会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的。有的人可能为了巨大的利益,放高利贷,为了讨回自己的债务,可能会对债务人非法拘禁。那么,高利贷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又如何量刑呢?下面,小编律师365为您解答。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非法拘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没有情节的规定,只要是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不论时间长短,次数多少,恶劣程度轻重,就应该构成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具有殴打、侮辱的行为,二是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

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总而言之,放高利贷的行为不可取,但为追回债款对借贷人施行非法拘禁行为的更是违法犯罪。希望无论是放贷人还是借贷人都能熟知高利贷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避免不经意间触犯法律,做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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