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人民共同抗击疫情,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人人监督。
然而部分商家,趁此疫情期间擅自哄抬物价,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近来不少网友给农视网发来留言:
面对哄抬物价,我们来看看各地是如何做的。
青海
1月25日,有市民反映在海湖新区大润发超市购物时发现,超市里蔬菜价格普遍超高,一个包心菜卖到33元、黄瓜两根18元。在接到市民反映后,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执法人员迅速成立调查执法组赶赴大润发超市进行核查。
经核查,大润发超市销售的纳入政府干预价格范围的21种蔬菜中有9种蔬菜价格超过批零差率,其余蔬菜品种价格虚高,执法人员立刻制作现场笔录并进行立案调查。
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大润发超市擅自哄抬物价的行为严重违法,属于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川
1月26日夜,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南部县草市街程氏劳保用品店在销售高价口罩,涉嫌价格违法。南部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经营者所销售的口罩,进购数量为900只,进购价格为2.95元/只,并于1月24日开始销售,价格自5元/只调整到20元/只的价格销售,且临时涨价行为也均未明码标价。
销售期间,业主曾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新型病毒横行,口罩供不应求,希望大家定量购买,够用就好……”等字样宣传内容,同时对前来购买的消费者说:“口罩缺货,到处都在涨价”,进一步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罚:该经营者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之规定。目前,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连夜调查取证,已对程氏劳保用品店哄抬物价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定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实施最高上限处罚。
河北
近期,河北邢台市三家药房哄抬物价被处罚。
根据12315投诉举报线索,邢台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联合任县市场监管局对任县益民医药进行了现场检查,查明当事人销售医用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罚:任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68元,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12315投诉举报线索,邢台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桥西区市场监管局对邢台坤诚佳乐大药房进行了现场检查,查明当事人销售医用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罚:桥西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群众投诉沙河市顺意药房高价出售消毒液。沙河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药房标价签标明84消毒液售价1.5元/瓶,实际上以两元至十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
罚:沙河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价格违法行为,并对其价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武汉
近期,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立案调查7起价格违法行为。
据悉,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累计对全市1236家药店、521家商超门店进行了全方位检查,重点检查口罩、消毒水、酒精等防疫用品,以及猪肉、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是否存在未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价外加价、质价不符等价格违法行为。共责令标价不规范问题127起,囤货惜售5起,擅自涨价7起,立案调查7起,已现场实施行政处罚4起。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为保障疫情防护必需和市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将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从严处罚。
罚:
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谁要敢发疫情财 ?重罚!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的规定,违反国家在疫情防治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按非法经营罪从重处罚;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假借防控传染病名义,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情节严重者,可构成虚假广告罪。
市民如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可及时拨打12315举报,市场监管局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及时回应;对涉及多部门诉求,立即反馈沟通,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惩戒。
编辑/责编:康轩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