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父母财物犯法吗?
或许有人觉得这是家务事,无关犯罪。
可是,事实并非如此。
郭某欠下赌债后打起父母财物的主意,屡次行窃。
父母怒而报警,强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记者从禹州市人民法院获悉,
此案已宣判,郭某犯盗窃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事件如下:
郭某现年34岁,家住禹州市梁北镇某村,2010年、2012年曾因盗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4年零10个月。2016年刑满释放后,他沾染上赌博恶习,欠下不少赌债。
打牌输了钱,又没有什么收入,郭某就想着重操旧业。由于曾经因盗窃被判过刑,郭某有所忌惮,没有选择外出行窃,而是自作聪明,决定对父母的财物下手。在他看来,偷父母财物不犯法。
郭某结婚后与父母分家,其父母居住在禹州市某小区。今年1月,郭某来到该小区,趁父母家中无人,将母亲购买的一台格力牌空调偷走变卖。今年2月、4月,郭某又两次到父母家中,将父母购买的一台电视机和两台空调偷走。今年4月,郭某趁父亲返回老家之时,偷走父亲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和1000元现金。
起初,郭某的父母并未想到家中失窃是儿子所为,直到随身财物被盗,才意识到是有前科的儿子在作案。面对父母的责问,郭某百般抵赖。这些年,郭某的父母对赌博成瘾的郭某处处防备,没想到还是防不胜防。郭某的父母非常寒心,报警并强烈要求严惩儿子,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5月,郭某被警方抓获。
今年8月,此案由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不久,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郭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郭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宣判后,郭某当庭表示悔罪。
法官提醒
恪守做人的本分
承办此案的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即使是父母的财物,在未征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也不能私自处理,否则有可能触犯法律。生活中,不管是谁,都应遵纪守法,恪守做人的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