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下午,泉州市鲤城区“共建美好古城”城市秩序整治提升“5+1”行动指挥部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鲤城公安分局、鲤城交警大队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老城新区同频共振,首先对主次干道及校园周边区域存在的电动三轮车非法上路、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各种车辆乱停放等乱象开展专项整治。
确保校园周边交通
劝阻临时停放行为
当天下午3点,在老城区,整治组兵分三路,对东街、西街、涂门街、新门街、义全街、天后路等古城旅游核心区道路及校园周边区域非法营运三轮车及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整治,严查各类影响市容和交通的行为。
在市区天后路,执法人员发现,狭窄的道路上停放着四五辆机动车,对于车主还在现场的,执法人员引导其将车辆驶离;车主不在现场的,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贴单处罚。据鲤城交警介绍,这些车辆车主大多是周边商家,经常停放于此,由于该路段是泉州七中师生出行必经之路,为了不造成交通拥堵,执法人员每天开展3至4次交通劝导。
在义全街与天后路交叉路口,鲤城交警拦下一辆电动三轮车,该车不仅没有牌照,车主还自行贴上“速通快递”标识,将其变成快递运送车。鲤城交警当场依法扣留这辆车,并处以200元罚款。
据介绍,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由于电动三轮车安全性能较差,根据相关法规,目前,允许上路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只有环卫部门的环卫车和快递物流三轮车,且这些车辆必须有固定标识,并在交警部门登记,进行统一编号,才可上路。
“无牌照电动三轮车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上路要求,市民及游客请勿搭乘。”鲤城交警提醒,市民及游客出行可选择乘坐公交、社区巴士“小白”或使用共享单车等,更安全也更节能环保。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对整治行动中涉及的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机动三轮车,拼装、改装机动三轮车以及非机动三轮车加装机械动力装置等情况进行调查取证,行动结束后进一步溯源,对相关拼装、改装和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保障道路畅通
整治电动车占道乱象
当天下午3时许,另一组整治人员到笋江路与浮桥街交叉路口。不到一个小时,整治人员处理了47起电动车违规行为,主要涉及电动车逆行或电动车在机动车车道行驶。
“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法驶入机动车道易发生交通事故,并对电动车驾乘人员产生严重伤害。”
执法人员拦下市民魏先生,他骑着电动车由笋江桥往南环路方向行驶,为尽快赶到工作单位,就在机动车车道行驶。执法人员当即对其处以20元罚款。
市民林女士到商场购物回家时,为图方便逆向行驶,执法人员当即将其拦下,处以20元罚款,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罚款不是目的,主要是提醒你增强安全驾驶意识,宁可多花三分钟,不要图方便逆行。”
浮桥街是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不少师生、家长往返家校的必经之路,不少市民反映,浮桥街部分电动车商家占用机动车停车位和占道经营现象时有发生,整治组也对该现象展开专项整治行动。
在一家电动车商行门口,执法人员发现,20余辆二手电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并有铁链上锁,严重影响周边行人通行。“立即把这些车停到店内,不能私自占用人行道。”执法人员当即对商家开展宣传教育,并责令其依法将车辆停放至规范区域。
据了解,此次行动累计查处无牌电动三轮车12辆、电动车违章行驶79起,清理共享单车61辆,规范清理乱停放非机动车57辆,整治机动车非法占道62处、占道经营17处。
来源:鲤城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