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8日,淳安县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对淳安县“2019.12.19”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余某良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依法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余某良因与妻子和岳父存在矛盾纠纷,于2019年12月18日将二人在家中残忍杀害。后逃离案发现场。
2019年12月26日,犯罪嫌疑人余某良在江西省都昌县芗溪乡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犯罪嫌疑人余某良对自己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9年12月26日凌晨,经浙赣两地三级公安机关历时七天七夜的连续奋战,淳安“1219”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余某良在江西省都昌县芗溪乡落网,案件成功告破。下午14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余某良被押解回淳。
(犯罪嫌疑人余某良被押解回淳)
2019年12月19日11时53分,淳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千岛湖镇曙光新村有警情。
(案发地点)
警方查明,受害人陈某根(男,59岁,淳安县人)及其女儿陈某敏(女,32岁,淳安县人)在家中被害,被害人陈某敏丈夫余某良(男,31岁,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且已外逃。
(警情研判)
案发后,我县公安机关迅速组织精干警力,综合运用网上与网下、传统与科技等手段多措并举开展侦查工作。
(警方开展走访排查)
在浙江省、杭州市两级公安机关刑侦等部门的支持下,在江西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下,于12月25日22时许锁定犯罪嫌疑人藏匿部位,并于26日凌晨5时在都昌县芗溪乡马垅村君山一处废弃民宅中将犯罪嫌疑人余某良抓获。
(布置抓捕工作)
(抓获犯罪嫌疑人)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余某良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余某良已被淳安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来源:平安淳安 淳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