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应第一时间按照“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的操作流程紧急处置。车辆无法移动时,应立即打开报警闪光灯,将车上人员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然后在来车方向至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并且迅速报警。
虽然这个安全提醒胡椒蜀黍一直在普及
但还是有部分驾驶人不以为然
这关系到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蜀黍决定再普及一次
下面这几位驾驶人
你们可得长点心了!
近日,省高警局张家界支队接连查获了三起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后,驾驶人采取不当措施的违法行为。
(一)车辆故障 驾驶人在行车道上“淡定”修车
11日20时33分,慈利大队民警巡逻至长张高速公路249km(往东)处时,发现一辆大货车停在行车道上。车辆虽然打着双闪灯,但后方并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且驾驶人张某正在车后“淡定”的修车,完全不顾周围飞驰而过的车辆,十分危险。民警立即在该车后方设置安全防护区,对该车进行检查后联系施救部门帮助张某将车辆维修好,然后驶离。
张某因实施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后不按照规定报警和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300元、驾驶证记3分。
下面这位驾驶人
虽然摆放了警示标志
但还是
...
(二)车辆没油 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等朋友送油
11日22时20分,永定大队民警巡逻至张花高速11km(往东)处时,发现一辆自卸货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虽然车辆打开了双闪灯,后方也设置了警示标志,但由于车辆尾部没有粘贴反光条,夜晚后方驾驶人若不仔细观察,还是很难注意到。民警立即下车进行检查,在后方做好安全防护,示警工作。驾驶人高某称自己的车行驶中没油了,此刻正在等朋友送油。
民警对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对其实施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后不按照规定报警和载货汽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违法行为处罚款300元。
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
驾驶人不采取正确的措施及时处置
无疑会让自己处于危险的境地
下面这个案例中
车辆发生故障
竟然有半数乘客因为天气炎热
不下车转移至安全地带
蜀黍的心哇凉哇凉的
(三)车辆没油停行车道 乘客坐在车内等待救援
12日下午,桑植大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客车因为没油了停在高速公路的行车道上, 车辆后方虽然设置了三角警示牌,但车上部分乘客觉得天气炎热不愿意下车转移至安全地带。巡逻民警立即在后方做好示警工作,并将车上的乘客全部疏散到安全地带,责令驾驶人熊某迅速联系车辆将乘客安全转运。民警检查发现,车上共有11名乘客,而车辆发生故障后驾驶人并没有报警。
民警对熊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后不按照规定报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下一步,大队将致函熊某所属客运企业,要求企业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以上几个案例
所幸胡椒蜀黍都及时发现并赶至现场
第一时间化解险情
消除安全隐患
不过,幸运有时候并不会照顾到每一个人
接下来,再看下一个案例
(四)高速上停车加水 惨被货车撞飞
视频中,浙江杭甬高速上一位驾驶人,在行车途中发现水箱过热,便临时在高速上停车加水,不料被一辆货车追尾,导致司机本人及其同车朋友被撞飞受伤。同时,事故还殃及另一辆恰从旁边经过的红色轿车。
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
处理不当很容易带来追尾等二次事故
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
不要将自己置身于危险当中 !
提醒:高速路上发生意外如何停车?
1、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得不停车时,提前开启转向灯,驶入应急车道或硬路肩,禁止在行车道上停车;
2、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摆放三角警示牌(摆放方法往下看)。
3、半小时内可以解决的轻微故障,快速处理后尽快驶离;
4、严重故障时,不要自行长时间修理车辆,更不要拦截其它车辆求助;应从右侧车门下车,转移到高速护栏外,并立即报警求助。
须知:三角警示牌,应该这么放!
蜀黍在现实中经常发现,虽然很多司机知道携带三角警示牌,但是却摆放错误,完全达不到警示的作用。所以,蜀黍要告诉大家,三角警示牌应该这么放:
1、在车后150米处、与车外侧平行的位置摆放三角警示牌(如果是夜间、雨雪雾天等不良天气下,距离加大到200米,同时开启示廓灯等);
2、如果没有携带警示牌,可以报警向交警求助,交警巡逻车上都配备有反光锥筒等设备,可以及时设置安全警戒区,以便安全抢修。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故障后不按规定采取措施,不仅会威胁到自身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些还是交通违法行为,会被交警部门处罚!蜀黍再来科普一下: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的,罚款200,驾驶证记3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罚款200,驾驶证记3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通行,发生故障不迅速报警的,罚款200元。
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后尚能移动,不移动至不妨碍交通地点的罚款200元。
总而言之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
请牢记这九个字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现场快撤“四个一律”举措
在大流量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不及时撤离现场,极易加重局部路段缓行程度,并可能引发二次事故,危及过往司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为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对通行秩序的影响,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规章,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在全省实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现场快撤“四个一律”举措:
一是发生财产损失事故,车辆可以移动的,一律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自行拍照撤离现场。
二是应当撤离的,一律先撤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行协商处理。
三是应当撤离而未撤离的,交警到达现场一律依法处罚。
四是应当撤离而未撤离的,引发事故一律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