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贴家里开销 贫困户无证砍伐自家桉树 检方作出相对不起诉

2020-03-24   法制日报

3月19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在办案中认真贯彻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不断提升办案综合效果,对吉某滥伐林木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0年3月11日,吉某滥伐林木案被移送省检二分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吉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居家日常开销难以为继,遂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找人砍伐了自己种植的桉树,其子在卖树途中被抓获,后吉某到当地派出所自首。由

于吉某系文盲,法律意识淡薄,经检察官的耐心讲解和翻译人员的翻译,他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愿意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然而,承办检察官没有将该案简单的一诉了之。3月19日,承办检察官找到吉某所在地的村委会和帮扶人,经协商确定由村委会协调林业部门为其补办采伐手续,使吉某能够将自家桉树卖掉解决燃眉之急,由吉某脱贫帮扶人向帮扶单位申请为其提供补种所需的芒果树苗,使其能够依靠种植芒果增收,并完成修复生态的任务。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经检察长决定对吉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疫情之下的脱贫攻坚战中,省检二分院面对挑战,毫不松劲懈怠,7个工作日内依法完成对贫困户吉某的不起诉决定,消除其后顾之忧,并为其脱贫致富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贡献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检察力量。

全媒体记者翟小功 通讯员 仝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