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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杜彦宇 记者 唐慧)1月13日,96名工人委托代表将一面写着“真心为民办实事 情系百姓解民忧”的锦旗送到青县法院,表达他们对办案人员的谢意。
原来,2018年9月,96名工人向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了河北爱康健身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无故拖欠工人工资27万余元的情况。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案调查后,对该公司做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然而,河北爱康健身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仍未履行支付。为此,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青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青县人民法院将河北爱康健身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冻结、查封了该公司担保人高某名下的存款及财产。
今年1月初,在法官多次劝说、沟通后,河北爱康健身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担保人高某同意履行义务,向96名工人支付拖欠的27万元工资。
1月8日,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96名工人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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