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没过期?
8月24日11时许,韦某驾驶小型汽车从柳州往河池市宜州区行驶,行至G78线汕昆高速宜州收费站时,在此执勤的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民警将其拦停检查,民警在与其交谈时,察觉到其身上有一股酒味,便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为7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韦某表示,其于23日晚间在柳州吃晚饭时喝了点酒,自以为睡一觉后,那点酒就过期了,所以上午开车到宜州,没想到交警检测仍属酒驾。
车过期了!
事儿没完,民警对其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其所驾车辆年检有效期为2019年7月,已经逾期1个多月未年检。
我以为还没到期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很多时候,你以为你以为的,并不是你以为的你以为的。
说来说去,就是不上心呗。
最终,韦某因酒后驾驶被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处罚,因车辆逾期未年检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来源:广西河池交警(通讯员:莫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