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喜讯!汕头将建华侨大学和海洋类本科高校,师范院校拟明年招生

2019-11-26   潮汕胶己人

近日,汕头市教育局公布了《汕头市教育设施规划(2016-2030年)》,自2019年10月25日起正式实施。

来自《汕头市教育设施规划(2016-2030年)》

预留5处高教及科研(研发)园区:中以科技创新合作区、华侨试验区大学园区、新溪外砂河口、澄海莲花山、大南山东麓。

2020年将建设5所高校:汕头大学、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汕头护理学院、汕头市开放大学(原汕头电大业大职大)、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75.2公顷。

其中,备受关注的的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2020年9月建成交付使用,满足2020年秋季入学的需要。校址位于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北侧,面积约24.32公顷(364.78亩)。

2023年,在龙湖、澄海、潮南规划新增3处高教及科研(研发)园区:

在东海岸新城临外砂河出海口处位置,预留高教用地69.05公顷(1036亩),建设汕头第三大学(华侨大学);在澄海区莲华镇,预留澄海莲花山高教园,总用地面积约50公顷(750亩);在潮南区陇田镇,预留大南山东麓高教园,总用地面积约9.87公顷(148亩)。

规划在南澳建设开放式大学,待远景时机成熟后,可考虑建设1所海洋开发与应用类本科院校。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结合南澳海上资源,将南澳列为海上运动类院校的选址地。

为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本次规划建议在南滨片区或现有规划的教育用地内,新选址建设体育运动综合学校,占地面积不小于2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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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汕头市教育设施规划(2016-2030年)》批后公告

《汕头市教育设施规划(2016-2030年)》已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镇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市域行政区划范围,包括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

二、实施时间

2019年10月25日起正式实施。

三、查询方式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查询。

附件:汕头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年)批后公告

汕头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汕头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年)批后公告

下面将《规划》的第十条、第十一条摘录如下,全文附后。



第十条 高等教育布局规划

本次专项规划与《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年)(2017 年修订)》紧密衔接,规划预留5处高教及科研(研发)园区,分别位于中以科技创新合作区、华侨试验区大学园区、新溪外砂河口、澄海莲花山、大南山东麓。

规划与汕头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紧密衔接,开展华侨试验区大学园区选址建设工作。同时根据《汕头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要求,我市2019年需启动开工建设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市有关部门协调,选址在濠江区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北侧。

2020年规划建设5所高校,分别为汕头大学、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汕头护理学院、汕头市开放大学(原汕头电大业大职大)和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75.2公顷。

1)汕头大学包括校本部、东校区、医学院校区、南澳校区、继续教育(开放)学院校区等五个校区。其中汕头大学本部位于大学路北侧,规划用地面积约111.66 公顷(1675 亩);于华侨试验区规划大学园区,建设汕头大学东校区,占地约58.54公顷(878.052亩);医学院校区位于饶平路,规划用地面积约2.79公顷(42亩);南澳校区为汕头大学海洋科研实验站,位于南澳岛的东北角,陆地面积约8.77公顷(131亩),海域面积约200亩;继续教育(开放)学院校区位于鮀都路西北侧,规划用地面积约4.44公顷(66.6亩)。

2)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分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汕头大学东侧,净用地面积约6.86公顷(103亩);南校区位于大学路南侧,牛田洋快速通道西侧,净用地面积约35.17公顷(527亩),已开始建设。

3)规划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北侧,面积约24.32公顷(364.78亩),拟于2019年8月开工,2020年9月建成交付使用,满足2020年秋季入学的需要。

4)在整合市卫生学校和金平职校的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建设汕头护理学院,校区位于现状金平职校新校区,近期规划用地面积21.2公顷(318亩)。

5)规划保留汕头电大业大职大作为成人高校核心,并逐步向建设开放式大学发展,总用地面积约1.45公顷(22亩)。

2030年,汕头市高等教育在2020年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与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的高校建设有关政策和标准,审慎决策建设高等院校新校区,高起点规划建设高等教育院校,推动高等教育全面提升,加强高等教育科学规划,处理好学科建设规划、事业发展规划的协调,形成高等教育与城市社区、产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形成科技相近、功能互补、相互促进的内涵式发展格局;形成城市东部校城联动、校城融合发展的高端示范区。已有的汕头大学、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与国际化水平,汕头市开放大学进一步提升市级终身教育设施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龙湖、澄海、潮南规划新增3处高教及科研(研发)园区,对汕头市高等教育发展进行有效补充,整体形成完整的办学体系,对汕头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一轮促进作用。规划总用地面积达到417.52公顷。

1)规划根据总规修编和《汕头市新东区14 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东海岸新城临外砂河出海口处位置,预留高教用地69.05公顷(1036亩),建设汕头第三大学(华侨大学)

2)于澄海区莲华镇预留澄海莲花山高教园,总用地面积约50公顷(750亩)。

3)于潮南区陇田镇预留大南山东麓高教园,总用地面积约9.87公顷(148亩)。

4)在汕头护理学院近期21.2公顷的基础上,尽快达到用地面积34.6公顷(520亩)本科院校办学规模

此外,规划在南澳建设开放式大学,待远景时机成熟后,可考虑建设1所海洋开发与应用类本科院校。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结合南澳海上资源,将南澳列为海上运动类院校的选址地

第十一条 职业技术教育布局规划

1.高职教育规划(包括高技)

2020年,在现有高职用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高职的发展与影响力,全市共规划高职教育用地(包括高技)129.25公顷,主要集中在东湖职业教育园区。

其中汕头技师学院、汕头高技技工学校71.49公顷,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27.08公顷,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约30.68公顷。



2030年,进一步提升高职教育的发展水平,形成服务全市、辐射粤东、影响全省的高职集中区,进一步扩大东湖高职教育办学规模,共规划高职教育用地(包括高技)158.59公顷,其中汕头技师学院、汕头高级技工学校71.49公顷,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27.08公顷,在濠江区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北侧,继续加快征收高教与职教用地约29.34公顷,作为其扩建用地,总用地面积至约60.02公顷。

2.中职教育规划(包括中技)

规划以全市统筹为核心思路,在全市层面实现供需平衡,区层面以落点布局为主。根据全市中职教育学龄人口的预测,2020年,全市共需175.9公顷中职用地;2030年,全市共需284.5公顷中职用地。考虑到未来汕头技师学院完全建成后,与广东粤东高级技师学院合计,办学规模将达到2万人以上,根据学院的办学特点和长远发展趋势,未来仍将保留招收约3成以上的初中起点的学生,即6-7千人规模。所以至2030 年,全市实际中职用地需求为约261公顷。

2020年,规划保留已有中职教育设施,对用地面积过小的部分麻雀职校进行资源整合,探索合作办学、资源共享的建校机制,逐步建设东湖职业教育园区,其余各区县进一步提升各自中职教育发展水平,共规划中职用地180.43公顷,其中金平区51.92公顷,龙湖区18.51公顷,澄海区43.57公顷,濠江区26.22公顷,潮阳区23.51公顷,潮南区16.44公顷,南澳县0.24公顷。

203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的部署,加快汕头市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全市职业院校优化整合,完善办学条件,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将专业相近、设施需求相近的院校进行整合,提高办学效益。进一步整合现有麻雀职校,提高东湖职业教育园区的影响力与办学能力,进一步扩大规模,辐射区域;将全市中职教育发展为粤东地区新高地,粤东西北中职教育发展示范地区。共规划中职用地263.7公顷,其中金平区51.92公顷,龙湖区18.51公顷,澄海区43.57公顷,濠江区102.43公顷,潮阳区23.51公顷,潮南区23.55公顷,南澳县0.24公顷。

考虑到未来部分中职院校将会升级为高职、大专院校趋势,以及中职教育用地空间发展的适当弹性,规划建议下一次总规修编时应考虑为中职院校预留充足的用地,建议总规模不小于55公顷。预留用地的选址建议选择在目前规划的职业教育园区周边(澄海、东湖、潮南等)或结合产业园区进行布局。

另根据最新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9〕91号文)精神,汕职院东墩校区和新津校区两块用地将启动收储工作,不再规划为教育用地。该两块用地总面积为5.86公顷(数据依据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此外为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本次规划建议在南滨片区或现有规划的教育用地内,新选址建设体育运动综合学校,占地面积不小于2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