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兰州市烟花爆竹燃放时间、禁止区域公布

2020-01-17   甘肃新视觉

来源 甘肃交通广播(记者 杨健颖)


今天(1月16日)上午,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0年春节期间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55号令)和《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安全燃放实际,兰州市制定并公布了2020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公告。

发布会现场


2020年兰州市近郊区四区

哪些地方能放鞭炮?

哪些时间能放鞭炮?

又能放哪些鞭炮?

快跟着5妹看看


兰州市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区

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农历腊月二十三(1月17日)、除夕(1月24日)、正月初一(1月25日)至正月初五(1月29日)、元宵节(2月8日),白天从上午7时至晚上24时的时间段内可以燃放,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凌晨2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范围和区域


(一)下列地点划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


1.国家机关、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场所;

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安全保护区内;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图书馆、档案馆、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疗养院;

6.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

7.公园、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范围内;

8.南北两山绿化区范围内;

9.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地下人行通道;

10.市、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二)兰州市近郊四区政府确定下列地点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城关区(4个)


1.西至永昌路、南至白银路和火车站西路、东至平凉路、北至庆阳路;

2.西至佛慈大街、南至北滨河东路和人民路、东至盐场北路,北至甘肃省康泰医院东西延伸线;

3.西至永昌路、北至南滨河路、东至静宁路、南至庆阳路;

4.西至金昌路、北至南滨河路、东至天水路、南至东岗西路。



七里河区(1个)


东起文化宫桥,西至深沟桥,南起南绕城线,北至黄河的所辖区域。



西固区(1个)


明瑞小区—西固北站十字—西固西路—西固巷—西固中街—西固城中国银行—合水南路—福利一街—22#街小区入口以东—南山路—银泰逸翠园东南门—东城小区东南门—铁路线以南—牌坊路—西固中路—中石油第二建设公司—兰州石化助剂厂西门—中石油兰州润滑油研发中心—兰州石化企业精神教育基地—明瑞小区等点线所围区域。



安宁区(5个)


1.黄河家园片区:东起七里河安宁黄河大桥、西至594号路、北起514号路、南至北滨河路区域;

2.西北师大、省委党校片区:东起建宁路、西至B586号路、北起514号路、南至北滨河路区域;

3.西路片区:东起长新路、西至桃林路、北起511号路、南至514号路区域;

4.工业园区片区:东起桃林路、西至众邦路、北起刘沙公路、南至福兴路区域;

5.北编组站片区:东起T530号路、西至T502号路、北起T500号路、南至515号路区域,面积10平方公里。


兰州市禁止经销、燃放烟花爆竹

产品目录


兰州市禁止经销、燃放以下烟花爆竹产品,请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网点严格遵守,凡经销禁止类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企业,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1.拉炮、摔炮、砸炮、擦炮、发令纸(打火纸)、高空礼花弹等撞击、挤压、摩擦即可自燃爆炸的产品;

2.无规则飞行轨迹的“二响”、“三响”、“月旅行”、“地老鼠”等危险品;

3.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及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

4.礼花弹、小礼花、摩擦类、烟雾类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禁止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5.烟花爆竹产品规格、药量、包装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药量、等级、生产日期、燃放说明等标识不完整、不清晰,以及使用国家标准明确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产品;

6.“地雷”、“开天雷”、“拉炮”、“摔炮”、“鱼雷”、“鱼炮”和玩具手枪用“塑料圆盘击发帽”等违禁烟花爆竹产品;

7.孔明灯(许愿灯)等会飘浮的纸制灯笼;

8.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品种。


兰州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以下是允许经营烟花爆竹的100户零售网点,各零售网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守法经营。公告之外的其他零售网点一律为非法经营场所,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931-12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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