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好女不观灯,好男不鞭春”,是什么意思,有道理吗?这句俗语中,观灯和鞭春分别是古代盛大节日的两种习俗,意思说得很明白,在观灯的节日,女性不能出门,在鞭春的节日,男性不要参与,否则就会被扣上不贤德的帽子,但这话真的有道理吗?
观灯是古代元宵节的必备项目,和所有节日习俗一样,都具有喜庆和祈祷的特点,后来统治者为了凝聚民心,元宵灯会又被赋予了“天子与万民同乐”的含义,并随着各地风俗不同,也有着不同地方特色的灯会。
北宋欧阳修作《生查子》词写道:“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可见至少在北宋前中期,元宵节男女约会,都还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但是南宋理学兴起之后,所谓三从四德,女性不得抛头露面之类的规矩,对女人的禁锢达到了史无前例的巅峰。
你想啊,元宵灯会本来就是热闹非凡的去处,按照习俗,无论男女都会在这一天打扮得漂漂亮亮去赏灯,而且古代的元宵节,是比七夕更近似于“情人节”的存在,非常有浪漫气息。
在南宋之后的思想文化禁锢下,女性出门都会被当做不贞洁的表现,更遑论观灯了。所以便有了“好女不观灯”的说法,这有道理吗?显然是没有道理的,传统文化有精华,也有糟粕,这毫无疑问是糟粕,应该摒弃。
鞭春是一种立春时的习俗,每年这时,上到皇帝,下到地方最高长官,都会拿鞭子打一下耕牛,意在鼓励农耕。
到地方上也有不同的风俗,有些地方会扎纸牛,有些地方会做泥牛,然后在牛肚子里填上五谷杂粮,由衙门官吏带队,牧牛人抬着春牛,先游行一番,然后抽出鞭子往牛身上抽,把牛肚子打烂,根据掉落的五谷杂粮来占卜来年的丰收情况。
打完春牛之后,老百姓还要抢牛,谁抢到牛头代表最吉祥。
我只能解释鞭春,不能解释这句话,网上查了许多资料,千篇一律的说法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为了争着打春牛,然后不小心把鞭子打到了人身上,最后发展成人打人。我真是无力吐槽这种强行解释的答案。
你知道,俗语形成的前提条件是要有普适性,要按照这种解释,那就是说,至少在某一个较大范围内、持续数十年甚至上百年,每年鞭春的时候,都有至少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不小心把鞭子打到人身上,然后每次都形成了大型斗殴事件。
时间一长,次数一多,按照古人迷信的观念,会认为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一定是鞭春这件事在某种程度上会带来不祥,因此就总结出了“好男不鞭春”。
可是,这不是扯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