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钻石湾和硕园20号楼的居民
最近挺郁闷的
新买的房子本来住得好好的
可最近他们一回家
感觉不像是进了自己家门
而像是走进了酒店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居民新买公寓楼
却像住进酒店里
居民们说他们是今年年初购买的房子
房子是40年产权的公寓
开始居民们觉得小区居住环境都挺好
可就在不久前
他们却遇到了一件闹心事儿
居民:
“7月初的时候,因为有业主买了两层的房子想做日租房,于是他把整个楼的名字给改了,变成了一个什么什么酒店。”
原来
整栋楼总共有17层
有一名业主将15、16层全部买下
用来做精选酒店
并在这栋楼入户转门上面的外墙上
设置了酒店标志
居民:
“现在住在房子里面的业主,好像在别人看来就是进小旅馆的客人一样,让大家特别不舒服。”
居民:
“这也是我们300多个业主公共的位置,他是没有权利把这么显眼的牌子挂在这的。我们业主每次回家,包括带我朋友来也好,都以为领去酒店开房,干别的什么,很抵触我的。”
居民说目前酒店已经处于营业状态
来店客人需在公寓大堂登记后
由物业保安刷卡上楼
除了私设酒店标志外
居民们还觉得来来往往这么多闲杂人员
也有很多隐患
居民:
“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人,我们的安全谁来保证。酒店的保洁人员车很大,拉着被、被单,就把整个电梯给堵死了。公寓买来两层就能做酒店?咱也不知道这个事情。而且有没有资质,是否安全,在工商局是否有备案,这个咱都一概不知。”
为此
居民曾把问题反映给了小区物业
物业方面也联系了执法局
居民:
“综合执法不管这个事儿,不在职权范围之内,然后这个事儿最后就不了了之了。我们问物业到底谁来管这个事儿,物业到现在也不给我们一个答复,一直说三天两天给解决,牌子拆掉。现在半个月,20多天过去了,这个牌子一直还立在这里。”
设置牌匾无需审批
居民权益该如何保护
那么像这种搭建酒店标志招牌的情况
是不是属于私搭乱建
是否需要提前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
在业主反对的情况下
又该怎么办呢?
帮忙记者和居民们首先来到了
远洋钻石湾未来里物业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说
在发现有人搭建酒店店名标志后
他们就第一时间通知了执法局
物业工作人员:
“当周执法局给我们的反馈是酒店这边手续都齐全,而且不在执法的范围内。”
物业说他们目前
一直在联系15、16层的业主
希望他能把酒店标志换个地方
物业工作人员:
“他说他是加盟的酒店,他需要跟加盟方去协调、协商,去更换位置。这个事一直也没有动作,因为我们一直在这追问嘛,协商的怎么样了,一直在沟通当中。”
事情过去了半个月了
到现在也没解决
居民很着急
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对此事也是爱莫能助
因为根据《大连市市容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在每个门面设置一块与注册登记名称相符的标牌,设置时是不需要审批的;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向城市市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
业主们该怎么办呢?
辽宁摩斯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邵士猛:
“如果没有约定,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该栋楼面的所有权、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和收益。业户单独设立牌匾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为此
业主们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
实施相关的权益
进行相应的诉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