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 12月26日讯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各种支付方式层出不穷,不仅操作方便,而且无需即时还款,不法分子也打起了歪主意。记者26日从仪征市检察院了解到一起案值近500万元的信用卡诈骗案,近日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
“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我的朋友骗我做贷款,把我的钱骗走了,现在贷款还不上了……”今年4月,多位受害者来到属地派出所报警,诉说自己被骗的经历。原来,他们都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了一个叫赵某的朋友,赵某说他在一个赌博网站上下注,两边都下注的话网站会有返点,户头越多,获得的返点越多,但开户必须有真实的玩家才行,这就需要办理银行卡开户刷流水。赵某承诺,会给“好处费”。
办理银行卡刷流水就可以获得好处费,许多人心动了,认为仅仅是借记卡,又不能透支,举手之劳又有报酬可拿,何乐而不为?于是纷纷办理了银行卡,开通了手机银行。大家没有想到,该银行可以通过借记卡以信用贷款,被害人进行了人脸识别后,将银行卡交给了赵某使用,其实已经授权进行信用贷款。最终,18名被害人遭难,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贷款金额近500万元。赵某到案时,近500万元贷款已被其挥霍一空。
经审查,赵某原是仪征一企业员工,收入稳定,家庭幸福,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到了网络赌博,从此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刚开始赵某很谨慎,不敢投入太多,赢了一些钱后,胆子越来越大。由刚开始的刷流水到完完全全的网络赌博,投入越来越多,但十赌九输,赵某的资金漏洞越来越大,欠款也越来越多。这就需要赵某必须有更多的流动资金来填补漏洞,逐渐陷入了恶性循环,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检察人员讯问时,赵某提及自己怀孕的女友以及在家的父母,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近日,仪征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被告人赵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退赔被害人人民币489.9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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