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落网,长安警方破获多起贩卖对公账户案!相关账户沦为电诈分子转移赃款账户

2020-03-27   平安东莞

对公账户本是企业用于资金往来的,但近期长安警方根据线索,发现一批对公账户却被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用于转移赃款,随后公安分局侦查员迅速展开调查。

警方发现可疑对公账户

今年1月下旬,长安公安分局反诈中心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和支持下,对一批疑似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企业对公账户进行核查,发现一批对公账户所对应的公司是空壳公司,登记地址不存在,资金流转异常 。

随后,多名收购企业对公账户并走私贩卖给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的犯罪分子进入警方视线。

对公账户竟被用于电诈转账

经侦查,犯罪分子从网上召集社会闲散人员或以给钱让他人帮忙的名义,注册企业,之后拿着企业注册信息前往银行开办企业对公账户及其全套资料。其中,企业对公账户相关材料包括对公银行卡、U盾、企业公章、公司营业执照等。

犯罪分子以平均每套对公账户全套资料5000元至上万元不等价格售卖给东南亚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最终这些对公账户实际成为了电信诈骗团伙或境外赌博团伙的洗钱账户,流转的资金实际上正是这些犯罪团伙的犯罪所得。

证据充分警方开展抓捕

在掌握充分的证据后,长安警方展开抓捕行动。3月13日,分局反诈中心民警在大朗镇抓获利用空壳公司套取银行对公帐号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陈某。3月16日,在长安镇霄边社区抓获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嫌疑人农某报,3月20日在长安镇霄边社区将农某报的同伙罗某抓获。3月21日,在深圳龙华和宝安区分别抓获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郑某芳张某涛。3月23日,在深圳宝安区抓获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马某伟

经审讯,上述犯罪嫌疑人对其买卖国家公文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那么,为什么犯罪人员要对对公账户进行贩卖呢?

长安公安分局反诈中心何孟良警官

一方面对公账户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警方的办案难度。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过程中,如果嫌疑人使用个人账户的话,警方则可以直接实施冻结,时效是非常快的。而对公账户,银行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的查封、扣押、冻结是必须要到柜面去进行的。这就增加了我们的办案难度,而让嫌疑人能相对快速而容易地把钱转走。

另一方面部分被诈骗群众会误认为对公账户可信度高,容易放松警惕,嫌疑人就是利用群众这种心理,大量利用对公账户进行电信诈骗活动。


警方提醒: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违者情节严重的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安公安提醒:

防止受骗 请记住这些要点!

为有效避免大家上当受骗,警方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梳理总结了一些防骗识骗要点:

一要增强个人信息、家庭信息、银行卡信息的保护意识,防止相关信息流失;

二要增强安全意识,凡是要通过网络进行转账汇款的,务必要仔细核实验证,保持警惕、冷静,遇到无法辨别的情况要多与家人朋友沟通,谨防上当受骗;

三要增强警惕意识,对不明来源的网络链接、二维码等信息保持警惕,不要随意乱点;

四要了解基本常识,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网络办案,更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凡是通过电话网络办案的都是骗子;

五要提升法制意识,避免为小利诱惑参与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等违法犯罪活动,更不要以身试法参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


来源:长安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