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交警公开曝光8起交通违法行为,最后一项很多司机都忽视了

2019-12-23   魅力大临颍

近日,临颍县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曝光8起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有无证驾驶的,酒后驾驶的,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未按规定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下面,就看看这些被曝光的交通违法行为都有哪些?

无证驾驶。2019年12月13日11时03分许,代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豫K630xx的灰色长安牌小型汽车沿京深1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临颍县G107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时,因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缉,经公安网核查代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驾驶证逾期未换证。2019年12月13日,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豫L8X2xx的黑色大众牌小型汽车行驶至G107国道时,缉查布控系统发出预警通知,张某某涉嫌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后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经查询该驾驶人张某某驾驶证逾期未换证,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酒后驾驶。2019年12月13日,安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冀AQ89xx的白色传祺牌小型汽车沿临颍县建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临颍大道路口处时,执勤民警当场查缉,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7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大队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驾驶证超过10天未换证。2019年12月12日,杨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豫GJ18xx的灰色长安牌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安全执法服务站时,被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缉,经查询该驾驶人杨某某超过10天未换证,交警大队对杨某某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未按规定投保强制保险。2019年12月12日,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豫A650xx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大郭路口时,因涉嫌驾驶未按规定投保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民警当场查缉,经公安网核查其应购买的新投保金额为855元整,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其做出双倍罚款1710元的处罚。

未按规定投保强制保险。2019年12月12日,李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KER0xx的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S220+91km处时,因涉嫌驾驶未按规定投保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缉,经公安网核查其应购买的新投保金额为1295元整,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其做出双倍罚款2590元的处罚。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过期。2019年12月13日15时59分许,白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豫AN35××的白色宝马牌小型轿车行驶至107国道时,被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缉,经检查该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已经在2018年7月21日过期,该车投保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后,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其做出双倍罚款1330元的处罚。

未按规定投保强制保险。2019年12月13日09时11分许,杜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豫KG64xx的尼桑牌小型汽车行驶至临颍高速下道口处时,被民警当场查缉,经公安网核查其应购买的新投保金额为650元整,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其做出双倍罚款1300元的处罚。

最后这4个人都是因为未购买交通强制保险或者是交通强制保险过期被处罚了,司机朋友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引以为戒呀。别小看了这个小小的交通强制保险,交通法规上可是明文规定如果违反,要面临处罚保险费的2倍罚款啊。所以说,我们赶紧回车上看看交通强制保险买了没有?如果有,再看看到期了没有?毕竟,这个强制险除了能给我们带来一份额外的保障外,还能让我们免于可能涉嫌违反交通法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