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做好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群防群控机制,及时收集处置疫情防控信息,现将疫情监督举报受理电话予以公布。
电话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1.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未进行有效就医或隔离的; 2.发现来自湖北或其他疫情较重地区人员,且未经当地社区、村登记的;
3.发现擅自组织和参与群体性活动的; 4.发现经营单位借机哄抬药品、医械和生活用品物价的;
5.其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情况。 监督举报电话 0312-3977962 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接听,我们将及时妥善处理举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