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叮叮...
刚上班,泰宁县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响起
原来,是一位结婚不到一年的女士打来的咨询电话...
我刚结婚不到一年,现在发现和我老公没有共同话题,想离婚。可他要我退还彩礼钱。请问我婚前收的16万彩礼要全部退还吗?
你们有办理婚姻登记吗?婚后是否在一起生活?
有办登记,但是因为双方都在外开店,不在一个地方,见面机会不是很多。
像这种情况,一般是要退还彩礼的。
看到这里,你心中是否有疑问?
怎么说也结婚近一年
怎么就要退还彩礼了呢?
别急,法援律师为你解答!
01
什么是“彩礼”?
简言之,就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指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仍然存在这个习俗,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大部分年轻人的彩礼,都少不了来自父母的积蓄,而亲事一旦出现问题,必然会牵扯到彩礼是否需要返还!
02
关于“彩礼”的返还
《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类: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间较短,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损失的,对方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按照公平原则,索要彩礼的一方理应返还。)
03
哪些情况不予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04
哪些不算“彩礼”?
1.恋爱中赠送的礼物
按照通常的观点,给付彩礼是缔结婚姻的前置程序,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而男女双方在谈恋爱中相互赠送的礼物只是维系感情的一种方式,还很难说是为了缔结婚姻的目的。因此,恋爱中赠送的礼物并不属于彩礼的性质,故不能按照彩礼要求返还。
2.改口费、认亲费
亲戚朋友赠送礼金如改口费、认亲费等,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女方通过自己的行为支付了相应的对价,也不能算作彩礼。另外,如果赠送的嫁妆款已用于生活消费则不予退还,在办理婚礼过程的实际花费也不予退还,双方相互见面接受的礼金按赠与对待,已经长期使用的衣饰也不予退还。
哇,“彩礼”的法律关系这么多呢,受教了,谢谢律师!
不客气,不过具体退还多少,你们最好私下协商!如果不成,可以走诉讼程序。
有关“彩礼”的法律知识
你get了吗?
如果没有
请拨“12348”
免费法律咨询帮你答
来源:泰宁司法局、平安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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