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楼掉下金属三角阀,砸中浙江4岁男孩!

2019-11-14   余杭检察

东阳紫荆庄园H区昨天下午出事了。有读者向我们报料,小区22楼掉下一个装修材料,正好砸中一个小男孩!

22楼掉下金属三角阀,砸中浙江4岁男孩!

(视频来源:义乌十八腔)

小孩情况怎么样了?为什么会从22楼掉下东西?难道又是高空抛物?!

记者初步了解到:事发是昨天下午4点半左右,当时刚好是接送小孩放学的高峰期。出事的小孩,当时妈妈刚好接他回家,路过紫荆庄园H区2栋楼下附近时,突然从天而降一个东西,把小孩当场砸晕。

22楼掉下金属三角阀,砸中浙江4岁男孩!

(视频来源:义乌十八腔)

据了解,砸下的东西,是个金属三角阀,而且是从22楼掉落!差不多70米的高度,威力得有多大!


见到孩子头破血流,妈妈吓得抱着孩子的头一直哭,一时手足无措。好在邻居们都很给力,有人拍视频采集证据,有人马上报警叫救护车。


最近的东阳人民医院,距离小区大概有8公里,当时又是接送孩子以及下班的高峰期,紫荆区域至下昆溪路段的南环路是个断头路,堵车严重。


见救护车一时到不了,邻居又赶紧去马路上拦车,尽快把孩子送到了医院。


孩子的情况怎么样了?为什么会从22楼掉下金属阀?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经过近5个小时的手术,昨天晚上11点多,孩子出了手术室,主刀的是东阳人民医院脑外科主任,但孩子仍旧没脱离生命危险。

另一边,22楼掉下的三角阀,也查出原因了。

这户的户主是个韩国人,事发时在外地,但家里有工人在作业。

东阳警方初步调查发现,当时是两个工人在安装空调外机,其中一人在户外作业,需要高温烫剪一根管子,由于操作不当,手不小心烫到了,碰到了放在一边的金属三角阀,导致三角阀坠楼砸中了楼下的孩子。

目前,装修工人涉及过失致人重伤,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户主也正在赶回东阳途中。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了解到:事发的小区,是2012年交付的,H区高层有8栋2770多户,对面还有别墅区,规模比较大,差不多都住满了,业主很多都是在义乌商贸城做生意的。

悲剧发生后,业主们都很为孩子担心,很多人都在医院焦急等待孩子平安的消息,还自发安排了轮流接班的时间。

韩先生是小区6栋的热心业主,他告诉我们,很多楼栋都开始组织给孩子捐款了,让人很感动。目前仅6栋就收到善款1万多元。

“小孩子的生命是最主要的,先把人救回来再说。”韩先生说,孩子伤到了头部,虽然手术完成了,但还没度过24小时危险期,仍在医院重症监护室,后续费用很难估算,“大家能帮一点是一点。”

孩子父母很晚才回来,有业主还在医院守着,稍后业委会和热心业主还会组织去医院探望。

最新消息:

记者刚刚了解到,被砸中的男孩是江西人,3岁10个月大,就读于下昆溪龙鼎幼儿园,住在紫荆庄园H区4栋,父亲在义乌一家外贸公司务工,家里还有一个几个月的弟弟。

从东阳人民医院EICU了解到最新情况,孩子是颅脑开放性损伤,硬膜外硬膜下血肿,颅底骨折,头皮撕脱伤,仍在昏迷中。虽有自主呼吸,但仍需要呼吸机辅助,手脚有反应,仍未脱离危险。

上午11点左右,孩子推走进行CT复查,据主治医生预估,危险期大概要持续一个星期。

新闻链接

故意高空抛物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意见》对于如何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和高空坠物犯罪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高空抛物的,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人员密集场所高空抛物依法从重处罚

《意见》明确,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对于高空抛物犯罪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多次实施的;

(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意见》还对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进行了明确。《意见》指出,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希望小男孩能挺过来!

加油!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