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市卫健委公布10部监督电话,遇到这四类行为,举报他

2019-11-06     大庆论坛

日前

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

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为期40天的治理医疗乱象专项工作

依法严肃查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包括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行为;

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

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

制售假药及药品采购、销售、库存管理混乱等行为;

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机构校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违反“看病不求人”相关规定的行为;

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等。


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重点查处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

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

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

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惩治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备案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坚决查处违规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查处分解(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等乱收费行为;

不按规定公示,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

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法行为;

推动建立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


监督举报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0459-4607909

萨区卫健局:0459-6181675

让区卫健局:0459-6356066

龙凤区卫健局:0459-6230501

大同区卫健局:0459-6277026

红岗区卫健局:0459-4193807

林甸县卫健局:13945621588(短信)

杜尔伯特县卫健局:0459-2648155

肇州县卫健局:0459-8522418

肇源县卫健局:0459-8241033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pF6kPm4BMH2_cNUgTld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