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
2019年城乡居民长期门诊慢性病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磁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和市相关文件规定,每年4月、9月集中受理长期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行政大厅申报
申报范围
已参加磁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缴费的,且患有规定慢性病病种的患者,需要长期门诊药物治疗的参保人员。
申报病种
长期门诊慢性病病种:高血压、再生障碍性贫血、癫痫病、精神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病、慢性肾炎、冠心病、活动性结核病、帕金森病、甲亢。
申报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和9月1日至9月30日。
申报地址
各乡镇卫生院
申报资料
(一)申报人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 (不能提供近期住院病历的,需提供近一年的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等)资料。
(二)申报人到所在乡镇卫生院领取并填写《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门诊慢性病申报表》(务必注明有效联系方式)。
鉴定程序
申报结束后,各乡镇卫生院或患者家属将申报资料报县行政服务中心医保局服务窗口,县医保局将组织专家对提供病历及相关资料进行鉴定。经过专家评审,对符合慢性病标准的患者在20个工作日内发放《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门诊慢性病诊疗证》。
注意事项
(一)患者一定要在规定的申报时间进行申报。
(二)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律按骗保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随时申报。
编辑:刘佳琪 校对:李 珊
初审:李伟如 终审:范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