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速看!烟台这6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学法容错”新模式!

2020-03-02     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

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月1日起,对“一次提醒、二次警示、三次处罚”容错机制进行调整与完善,在全市实施学法容错新模式!

据统计,

自2月1日在全市施行学法容错以来,

共发出提示短信9907条,

近万人次通过学法容错,

按要求参加了学习和考试,

既学习了交通法规,又被免予处罚。


先学法再容错

新学法容错机制进行了两点调整:

一是原实施的8条违法行为,删减2条,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全市各县市区范围。

二是要求司机必须学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才能够获得容错的机会。交警部门特别制定了个性化专属的交通法规考试题目。


那么6种轻微违法行为是哪些?

具体如何操作?

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

学法容错的相关政策!

6种轻微违法行为

1、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和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

2、车辆通过路口转弯时,一侧车轮跨压道路中心实线,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行为。

3、车辆在交叉路口附近变更车道时短暂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的行为。

4、在限速70公里以下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不足20%的行为。

5、机动车短暂占用非机动车道未影响非机动车正常行驶的行为。

6、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越过停止线停车的行为。


实施范围与时间

地域范围:全市各县市区。

道路范围:我市除高速公路之外的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

车辆范围:烟台本地注册的非营运小型汽车。

实施时间:学法容错机制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原容错机制同时废止。


学法考试操作流程

第一步:

烟台本地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关注“烟台公安”或“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通过微警务进行实人注册认证,登录烟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并核对或绑定车辆信息。


第二步:

车辆绑定后,可通过“平台”中的“学法教育”模块下“学法容错”专栏,进行交通违法查询。如有以上轻微违法行为的,可以点击进入,参与学习和考试。


第三步:

车辆绑定人要在产生交通违法后5日内完成学法考试,逾期不学习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为此,应通过烟台公安或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及时查询车辆违法情况。


第四步:

学法考试,在第一次违法提醒时须答10道题,第二次违法警示时须答20道题,考题满分均为100分,得90分(含)以上为合格。在规定时限内答题不限次数。


第五步:

未进行学习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车辆绑定人仍可以通过“平台”中的“学法积分”专栏获取积分。


这些你都清楚了吗?

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身边的司机朋友!

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争做烟台好司机!


来源:烟台公安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ofZ8mnAB3uTiws8Ko_GH.html